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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07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反规避专项行动取得成果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7月07日   11 版)

    本报讯 (记者王亦君)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开展半年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为63.66%,实际执行率达到80.52%,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提高。最高法正在起草有关反规避执行的三部司法解释,有望年内出台。这三部司法解释将为反规避执行“三部曲”提供依据:找到被执行人财产、追回被执行人财产、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

    规避执行是指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手段不去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比如,有的被执行人直接转移或者隐匿财产,造成了资产状况不明的假象;有的搞假离婚、假破产,甚至假诉讼、悬空债务。据初步估计,执行难的案件当中,约有15%左右是由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所致。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表示,规避执行较为常见的方法是隐匿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的司法解释目前正在起草中,建立申报财产和调查财产制度后,被执行人要想规避执行将变得困难。即将出台的司法解释将拓宽、细化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内容,加强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责任。司法解释还将加强对财产报告情况的核查,对拒不申报或者经调查发现申报不全或不实的,依法进行制裁。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与有关部门沟通,探索建立调查执行财产的统一网络系统。

    另外,张根大明确表示,人民法院对规避行为,一经发现,不论涉及谁,都要依法制裁。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民事执行中适用拒执罪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张根大透露,该司法解释将根据规避行为的严重程度,明确所应适用的不同制裁手段,情节轻微的,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的规避行为,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移送侦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有关执行过程中如何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的司法解释年内也有望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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