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候选院士段振豪研究员被指“用科研经费供情妇花销”事件,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科技与成果转化处回应称,该所正在慎重处理这一事件。相关发言人同时认为,由于科研经费目前实行的是“课题负责制”,经费的管理和调配主要由课题负责人负责,所以审查每笔科研经费都花在哪儿,没必要也不可能。(《中国青年报》7月13日)
在目前的公共开支监管体制下,也许上述负责人的回应不是没有一点道理。所谓有钱大家赚、有饭大家吃,通过公关能力、项目负责人的影响力而争取到科研经费,在支出方面明显是由科研课题的负责人说了算。如今的种种公务支出中,攻关、吃饭、旅游有时与事业开支显得同等重要。大概如今已没人呆傻和纯情地指望科研经费纯而又纯地用于科研了。
拿到手的科研项目经费用在什么地方、花在什么人身上,这虽然是相关负责人的权力和自由,但有账可查应该是底线要求。就算平时审计、业内审计走了过场,到了该较真的时候,比如像候选院士段振豪研究员“用科研经费供情妇花销”这样的公共事件令舆论百般纠结时,查它个水落石出,给舆论一个合理交代,也不失为合理的应对之道。岂料相关人士说:“用科研经费报销一些与科研项目不直接相关的路费、餐费等情形,太浩大太普遍了,像这些比较灰色、模糊的东西,我们没有精力去做它。”
审查科研经费支出难道真的既无必要又不可能?那么请允许我们继续怀着良好的愿望,相信段振豪研究员或其他科研项目负责人既没把钱用在包养情妇身上,又没太出格地在科研课题之外挥洒吧。
疑问并没有到此结束,既然每个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几乎都是糊涂账,那中科院“三公”支出的账本是如何整明白的?近期中国科学院不是晒出了“三公”经费情况嘛:去年“三公”支出总计28711.28万元,今年预算总计24350.59万元,缩减4360多万元。在分类支出方面,今年的预算数字与去年的实际支出相比,每项均明显减少。中科院去年的财政拨款中,因公出国(境)费实际支出11295.77万元,今年预算9411.52万元,减少1884.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7420.01万元,今年预算6895.41万元,减少524.6万元。(《京华时报》7月9日)
这些账目看起来够清楚明白的吧?严格来说,“三公”经费不应包含科研经费,但中科院公布的“三公”经费,显然包含了科研经费。比如,说到去年有超过7000万元的公车支出,中科院方面在解释时就把用于科学考察、野外考察的车辆经费支出打包进去了。现在,每项科研经费的支出竟比年代久远的文物还难稽考,而由此支撑的“三公”支出账目中,那些动辄数千万元的大项竟精确到了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果明白的筐中装下的是类似“没必要也不可能”的糊涂支出,那是不是另一种黑色幽默和“公地悲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