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人相信关于爱德华·柯克的记录全都是真的,实在不容易,除非你接受如下这个事实:那个敢于顶撞英国国王、因而被许多人当做法律捍卫者的大法官,同时也是一个为巴结权贵,逼迫年幼女儿嫁给一个白痴贵族的无耻父亲。
历史学家将这两个故事都记录得绘声绘色。前一个故事,即便在400多年后的今天仍流传甚广,就连国内许多学者和作家也对此津津乐道。1608年,国王詹姆士一世闲来无事,想到皇家法院亲自审理几件案子解解闷儿,但他亲自任命的大法官柯克却不同意,理由是,国王不能审理任何案子。
尽管詹姆士大为不快,但柯克还是说出了后来让许多法律系学生记忆深刻的论述:国王对法律并不精通,而法律是一门艺术,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这段话自此被视为法律独立性的先声。
这并不是柯克唯一一次对国王表达类似观点。一次内阁会议上,当詹姆士一世表示自己有权推翻任何法官的判决并随意更换法官时,柯克则说出了更加重要的一段话:即使国王受命于天,也仍然要遵循英国的普通法。
柯克的保守精神和对法律独立的执著无疑值得肯定。作为一个满脑子都装着旧传统的人,他认为最好的时代是英国1215年颁布《大宪章》之后,国王受法律约束的时代。他对詹姆士一世所说的话,也只是在重复早已在《大宪章》里得到确认的道理:国王在法律之下。
尽管此时,英国国王早已不愿受那久远的宪章束缚,将法律踩在脚下。君权神授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最有名的戏剧家都在忙着对国王阿谀奉承,反对国王则被普通人视作不可想象的罪过。柯克很清楚法律的权威已经衰落,却又对那个黄金时代念念不忘,无法成为国王希望的那类法官而言听计从。
仅凭这一点,柯克便有资格接受后世诸多法学家们的膜拜和憧憬了。有些人将他形容为坚定的斗士,但这个结论似乎有些草率,他另一些举动也不应该被忘记。就在那次顶撞国王的内阁会议上,詹姆士一世大发雷霆,宣称谁再说国王在法律之下的话,就是犯叛国罪。这时,柯克谦恭地跪伏在地上,请求国王的宽恕。
对法律的忠诚证实了柯克高尚的公共品德。作为大法官,他最后一次与国王对抗,是坚决反对国王的提议:涉及国王的诉讼,国王有权召集秘密法庭讨论。由此,他被免职。
而相比之下,他的私德简直可以用糟糕透顶来形容。当时留下的一些记录,称他精力充沛、性格冷酷、心胸狭窄、咄咄逼人。而就在为了高尚的事业被免职后,他为了保住地位和财富,强迫自己年仅14岁的女儿嫁给一个有权势公爵的痴呆弟弟。有记载称,他为此和妻子吵到大街上,又因女儿不同意,将她捆起来用鞭子抽,直到她同意为止。
这段细致的记录让人瞠目结舌。难怪法学家杰弗里·罗伯逊后来感叹说,要挑战王权,需要比柯克更能抵抗世俗权力和财富诱惑的人才行。
隔着久远的历史,很难说哪一个柯克更真实。通过女儿的婚姻,他如愿以偿回到政界,成为国会议员,但这得来不易的位置,又因为一系列维护议会权利和反对国王的做法,让他被囚禁。一方面,他为维护一个已经行不通的旧原则,宁肯牺牲自己爱之如命的权力和地位;另一方面,他却又为了追求权力和地位而竭尽心力施行贿赂,手段低劣。
关于他,后世更多记住了荣耀和尊严。他的法学作品一度成为英国律师们的权威教材,他在后一任国王任期内提出的自由法案最终得到认可,并影响了英国革命的进程。不过,比起真实的柯克来,他留给后世多数人的形象过于单一。
毕竟,了解了柯克为获得权力曾费过多大力气,才能真正明白他为原则作出牺牲是多么艰难。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