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精神病治疗机构面临困境,医护人员遭遇歧视。报道称,巨大的歧视与排斥,使精神病院看起来更像是让病人远离现实世界的避难所,却又让医护人员陷入了来自社会歧视的焦虑之中。同为医者,他们的待遇还不及综合类医院的三分之一。(见最新一期《中国经济周刊》)
很多法律人士曾公开提出:精神病科医生权力太大,因而一再呼吁要限制医师的权力。有地方政府甚至发布专门的法规明确,精神病科医生如果误诊致严重后果将负刑责。这样的呼吁与法令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以为那些可以把人诊断为“精神病”的医生是多么权威。想不到,如今他们竟然生存得如此煎熬与艰难,也遭受社会歧视。
不仅因为收入低,还因为执业环境恶劣,社会对精神疾病的认知与理解不够,对这一行业避而远之,令他们产生无力感与沮丧感。所以,才有了新闻报道里所说的,几乎所有的精神卫生医院,都长期面临人力不足的困境,“全年招聘”已是常态。不但招聘不来医疗专家,相当数量的精神病科医生,甚至是没有“医师资格证”的,而且还在不断地流失中。
按照基本常识来判断,精神疾病属于一种社会危害性大、比较棘手的疾病,本应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多的投入和支持,以获得更多的优质医疗资源,吸引最优秀的医疗人才,打造一个系统而高效率的诊疗体系,以应对日益庞大的需求。但当下的现状与之截然相反。
尽管我们有庞大的精神病患者群体,精神疾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但精神卫生的投入建设,却一直被轻视。开设精神卫生专业的院校屈指可数,这意味着精神病科医生的培养先天不足。此外,精神疾病尚未被列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这就意味着“无底洞”般的支出需由患方自己扛。
一个人患上精神类疾病,如果得不到妥善的治疗及护理,缺乏得到康复的机会与环境,不仅自身受害,周围的人也会成为受害者,同时给公共安全制造麻烦与风险。
而低效率、低质量的医疗服务,会导致社会在应对精神疾病时,缺少足够的资源与力量。公众有可能会对此类疾病产生过度的恐慌与敏感,歧视的种子就此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