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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6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专家:不能每次都让总理给中央部门施压

“三公”公开亟须细则 《预算法》修订应提速

本报记者 王超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7月26日   05 版)

    7月25日,国家物资储备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3个中央部门公布了“三公经费”2010年决算和2011年预算。至此,98个中央部门中,已有79个部门公布了“三公经费”。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2010年公开预算的中央部门有88个,除去一些安全保密部门,这次“三公经费”公开的也应该有88个,现在还有十多个部门没有公开,7月30日之前应该全部公开,不然比国务院要求晚了一个月就太不像话了。而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则表示,“公开了总比不公开强,但明年还要往前走一步。”

    国税系统三公经费排名第一

    中科院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已被超过,最新上榜的头名是国税系统,其2010年的“三公经费”决算数是21.663168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8623.6亿元,公务接待费66587.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420.93万元。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以5.030110亿元、4.188588亿元、2.82454亿元位列二三四名。

    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排在最后三位的是国家信访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务院扶贫办。

    已公布“三公经费”的中央部门中仅有10个部门提供了人均数据,以在职人员为基数,国务院扶贫办2010年人均“三公经费”为10816元,为目前公布人均“三公经费”的部门中最高。人均“三公经费”最低的部门是卫生部,仅为476元。

    国税系统不但“三公经费”总量位居第一,公车和公务接待两项指标在已公布了“三公经费”的79个部门中也均位居第一。

    机构庞大被认为是国税系统“三公经费”位列榜首的原因,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除了国家局之外,包含省市县直至全国各乡镇一级分局(所),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三公经费”数据,正是包括了其垂直管理的分局。

    根据税务机构管理体制,全国税务机构包括总局、省局、地(市)局、县(区)局和乡(镇)分局(所)五级,预算单位多达3567个。据了解,仅税务干部就多达近百万之众,其中国税系统约有58万人。如此庞大的组织机构和人数也带来了高额的支出总数。而人均支出3731元在公开人均“三公经费”的部委中处于中等水平。

    有评论称,税务系统庞杂的组织和高企的“三公”经费,也是我国征税成本很大的一个原因。

    为什么部委之间的数据差距这么大

    “垂直管理的部门三公经费都很大,因为牵涉到全国所有分支机构。”叶青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也是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位列一二名的主要原因。

    叶青认为,虽然许多中央部门公布数据较晚,但清晰度还赶不上前面公布的部门,依然没有人均数和公车平均花费数。

    有些部门“三公经费”高企就不可理解,叶青说,比如银监会,人员不是很多,成立于2003年,其近3亿元的“三公经费”花在了哪里?

    同样让他难以理解的还有国家人口计生委。去年,国家人口计生委的“三公经费”支出92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470.54万元,占五成以上。

    “国外并不实行计划生育,出国考察的意义何在?”叶青说。

    他认为,待遇出国、级别出国是出国经费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一个处级干部,如果一辈子没有出过国,他会认为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

    叶青说,“有一半人不用出国,也照样能办成事。”而且,出国的组织费用很高,如果交给旅行社,只需要花一半的钱。但可惜中央部门都不会这么做。

    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住建部接待费去年决算是26.07万元,今年预算是13.95万元;而有着相同权力、相同规格的其他部委比如发改委、审计署、教育部、农业部,今年的接待费预算分别是639.46万元、865万元、768万元、3755.68万元。

    叶青质疑,为什么类似的部委之间的数据差距这么大?是统计口径原因,还是有些数据失实?

    预算公开的列车要行驶在法律轨道上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其实在预算中并没有“三公经费”的科目,所以中央各个部门都是从总预算中将关于接待、出国、用车的经费剥离出来。各个部门之间自然口径不一,数据千差万别。

    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的真实性很难判断。李炜光说,公布的数据太笼统,又没有公布相关财务规定,难以进行比较。

    预算公开专业性很强,仅仅公布两三个数据远远不够。李炜光认为现在的公布,“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修订《预算法》,用法律规定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实施细则。”李炜光说,现行《预算法》只赋予财政部公开全国的决算、预算以及全国“三公经费”的权力,没有赋予财政部公布每个部门的预算和“三公经费”数据的权力。没有法律依据,花钱的部门就可以想办法不告诉公众花钱的数目。

    李炜光说,必须有《预算法》约束,不能每次都让总理给中央部门施压吧?没有法律规定,明年这些部门还会不会公开?

    不过,《预算法》修订一波三折,这部法律的修订曾经列入两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但至今仍未出台。 

    李炜光说,即便在《预算法》修订草案中,也只有一句“预算应该公开”。希望通过实施细则让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成为常态。

    “最终目的是让预算公开的列车行驶在法律轨道上。”李炜光说。     

    本报北京7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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