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7月25日表示,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655万人。二季度末,全国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9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中新网7月26日)
4.1%的失业率,相较于同期美国的9.2%,欧元区的9.8%,其优势看似非同一般,但这种优势并不能让人乐观,因为这仅仅是局限于城镇地域的窄口径就业统计,更多农村富余劳力的就业情况,则淹没于统计数据背后,不为人知。记得去年年底,人保部曾下发文件部署工作,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农民工群体将正式被纳入失业统计的范畴。时过半年,农民工版失业率统计却依旧待字闺中,也看不到何时掀起盖头的些许迹象。
看到这样的统计数据,陡然想起身边的一件憾事。几年前,笔者的姐姐从农村来到笔者所在的城市,在一个夜市上租了小摊儿,几年下来,靠勤奋努力,逐渐积累了一些客户资源。虽然挣得不多,但总算有些保障。然而,近来却有消息称,上面准备将所有摊位收回,转租给本地户籍人口。这意味着,好不容易在夜市站稳脚跟的姐姐,仅仅因为缺乏一纸本地户口,而面临被剥夺继续在夜市谋生的机会,不得不另行谋划生计。有一点不难理解,那便是随着像我姐姐这样的农村籍摊贩的退出,城镇人口的就业率必然得以推高,甚至超过发达国家。
从全国范围看,按照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的总目标,目前早已层层分解,逐级一再加码下达。在数字出政绩的时代,在农民工版失业统计一再延宕且未进入政绩评价范畴之时,越是积极推进这样的目标,越意味着城镇人口就业一马当先,牢牢占据着就业工作的头把交椅。同时,它也意味着,未被纳入统计范畴的农民工,将不得不为城镇版失业率统计数据的更加可观而作出某些牺牲。
也许有人会想到年复一年、愈演愈烈的“用工荒”,乐观地认为,这是农村人口就业从买方市场转向卖方市场。“用工荒”本来就是一个极为矛盾的现象,如果这个现象所指群体宽泛,或者说城镇就业人口乐意这些岗位,至少各地不会费尽心思专门给城镇人口腾挪工作岗位。换句话讲,“用工荒”本就是“民工荒”的代名词,真正的潜台词无非是工作量大、薪资低、用工环境相对较差。顺举一例,今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上曾表示,三年内基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弦外之音无非是,虽然各级给予高度关注,但现阶段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较重,解决难度依然较大,否则不至于需要长达三年的时间。
一段时间以来,虽有少数农村就业者靠非凡意志打拼出自己的事业,但更大多数人则是被动扮演着城市用工需求的补充或者说配角角色,城市需要时极尽呐喊,甚至政府出面大肆宣传,不需要时,又想方设法一脚踢开,这对农民工有何公平可言?
农民工失业率统计依旧待字闺中,这不仅事关劳动保障部门的公信力,更是农民工就业权利能否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之一。可以断定,如果农民工就业现状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他们的就业权益很难得到与城镇户籍人口同等的重视,笔者姐姐的遭遇就不可能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