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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9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冰点时评

以群体诉讼抵御味千拉面式忽悠

谢昱航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7月29日   02 版)

    售价30多元一碗的味千拉面,号称“胶原蛋白占蛋白质的含量约15%,钙含量是肉类的10倍、牛奶的4倍”。可这样的营养数据,是对汤料浓缩液的检测结果,而消费者喝到的面汤是用浓缩液兑制成的,一碗汤内的钙含量可能只有宣称的四十分之一。更有网友举报,味千拉面的面料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丙二醇和山梨糖醇,远远超出国家允许值。(《南方日报》7月27日) 

    虚假宣传让很多消费者上当。味千拉面在中国27个省份86个城市开了508家店,每天卖出17万份拉面,仅在上海每天就卖出20000碗。低廉的成本,昂贵的售价,众多人消费,这让经营者财源滚滚。 

    据报道,味千拉面在日本国内只是个中小品牌,一进入中国就大步前进,一下几乎扩张到全国。其快速扩张,与它夸大营养价值的虚假宣传分不开。味千拉面营养含量的宣传明显超出常态,理应引起职能部门注意并进行查实,然而,在中国很多城市,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说法。类似味千拉面的忽悠经营时有发生。

    光是监管不力,还不至于让忽悠经营大行其道。不法经营获得的暴利,是从消费者身上拿走的,消费者理当拿回来。消费者的维权,其实是对不法经营的有力打击,如果消费者能获得足额补偿,甚至按法律规定能获得惩罚性赔偿,那不法经营者得不偿失,自然不敢进行这样的勾当。问题恰恰在于,消费者维权困难,很多权利规定很难落实到现实。 

    味千拉面虚假宣传,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双倍赔偿,但法律界人士指出,消费者维权所需的费用远超过一两碗面的价值,操作起来很困难。的确,让人为一两碗面去打官司,无论是时间还是费用,都很不合算,所以,消费者权利的被动放弃让一些不法者有可乘之机。这是纵容忽悠经营的一个重要因素。 

    其实,群体诉讼正是为这类问题而设的。像味千拉面这样的消费欺骗事件,被侵权的众多消费者可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在这类代表人诉讼中,诉讼费用由所有原告分担,这减轻了当事人负担,但诉讼成果能共享。 

    群体诉讼不光是解决维权积极性的问题。企业作为侵权方往往拥有财力、人力优势,相对分散的消费者个体在官司较量中处于弱势。而群体诉讼,群体成员作为整体进行诉讼,可获得群体性力量。被侵权者维权能力增强,意味着不法经营者的代价要大大增加,因而可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和制止企业的违法行为。 

    然而,我国现有的代表人诉讼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有学者指出,从最高人民法院近年的司法政策来看,其对代表人诉讼的适用始终持消极的态度;从实践来看,大部分法院很少适用代表人诉讼,有些地方法院甚至将所有群体诉讼案件都进行分解处理。 

    群体诉讼被冷落,有复杂的原因,然而其结果却很明确,必然会让一些不法经营者得不到应有制裁,并在某种程度上助长大规模侵权行为的发生。近年来,上市公司的造假丑闻不断、企业对环境的污染愈演愈烈,就是明证。不断有专家呼吁,要改变冷落群体诉讼的司法政策,的确,无论是打击不法经营行为,营建社会诚信环境,还是保护老百姓利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都需要群体诉讼发挥应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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