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濛又出事了!她在云南丽江与当地保安斗殴的一幕还未从公众脑海中消失,竟又在青岛“犯事”,而且还住进了医院:7月24日晚,因饮酒晚于规定时间回寝的王濛等6名队员与领队王春露发生口角,竟然挥拳相向,王濛甚至在酒后对运动员公寓内的设施乱砸一气,她因此被玻璃割伤。(《广州日报》7月28日)
不到50天,中国短道速滑队上演两次“全武行”,这些队员不仅善滑而且善打。经过记者的真相还原,我们大抵知道事件原委:王濛等队员饮酒晚归,因违纪被责备,然后队员与领队发生冲突,双方群殴……事发于24日晚,直到27日才为公众所知。
遗憾的是,面对这起公共事件,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主任赵英刚和副主任兰立,虽于25日火速赶到青岛处理此事,但同时下达了“封口令”。而短道速滑队主教练李琰认为,这事是短道队内部人向媒体爆料,“很不应该、很不负责、很不道德”。
又是封口又是“三不”,敢情包括短道速滑队在内的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把内部斗殴一事当做家务事了?无论丽江群殴还是这次冲突,都是不折不扣的法律问题,在冲突中,如果一方导致另一方受到轻伤,就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严肃的法律问题,岂能封口?
而且,傲慢地指责爆料人“很不应该、很不负责、很不道德”,这才是真正的不应该、不负责、不道德!幸亏有人爆料,否则公众的知情权就无法满足。上次丽江事件,王濛等人还在微博上造势,这次大概是吸取上次教训,所以并未在微博上留下只言片语,如此,公众很难知道详情。按照惯例,相关部门必然捂盖子、封口子。也许若干年之后,公众才能在某人的回忆中了解这起丑闻。
最让人感到悲哀与失望的是,内讧事件已演变为公共事件,无论主教练还是中心领导却都奉行鸵鸟思维。国务院新闻办曾把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策略,概括为“四讲”:尽早讲,政府要尽快抢占信息发布制高点,第一时间表明对事件的态度及应对措施;持续讲,向公众不断披露事件进展情况;准确讲,发布信息真实全面,争取公众的认可;反复讲,采取各种方式对公众进行答疑解惑。即便只是为了短道速滑队的名誉,也不能草率地封口!
这次冲突被报道后,新华社刊文认为,一个半月发生两次冲突,短道速滑队这支金牌之师,更需“金牌管理”,诚然,丑闻连续发生,既说明运动员自律不够,也说明运动队管理不力,而封口和“三不”还暴露出了深层次的体制问题。一出事就想捂盖子,一发生丑闻就赶紧下封口令,这种僵化而凝滞的本能反应,缘于一种长久的惯性思维,而不打破封闭性的权力运行模式,就很难消除这种体制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