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0日电(记者原春琳)教育部近日发布今年高校招生第2号预警,提醒考生和家长,高校招生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录取程序和操作规则,谨防非法中介诈骗活动。
不法分子主要采取4种诈骗伎俩:
一是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二是伪造虚假招生信息。近日,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查处了所谓“华北科技大学”网站,其假冒并窃取华北科技学院网站信息,大肆进行虚假宣传;“天津文理大学”网站窃取南开大学等高校网站信息,并宣称交纳3000元即可获得该校毕业证书等等。
教育部提醒考生,通过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n)查询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在这个名单之外的各类办学机构均不具备相关资格。
三是鼓吹有所谓内部指标。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与招生机构负责人有“私人关系”、“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能降分录取的所谓“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
四是误导走所谓特殊招生捷径。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扬部分高校可单独、自主招生,声称只要交钱,即可随意突破文化成绩要求。还有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国防生”的幌子,甚至通过伪造军队公文公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人员,许诺教育部认可学历、毕业后一律安排到部队工作等,骗取学生和家长信任,进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