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发出通知,全面停止向流动人员收取治安联防费。至此,历时7年的治安联防费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据了解,1990年广东省出台规定,要求群众联防组织活动经费和经济报酬,主要从向受益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中解决。199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中,外来人口治安管理费名列其中。
2003年,广东省物价部门颁布了《关于收取暂住人口治安联防费的通知》。2004年起,广东省开始向在穗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暂住人口征收治安联防费,每人每月2.5元。
自此之后的7年间,这项征收举措屡遭质疑。2006年,广州市民赖先生质疑该项收费的合法性,将越秀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
事实上,公众更关注的是这一现象背后的社会公平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外来流动人口与日俱增。以北京市为例,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北京市常住外来人口已达704.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5.9%。在城市的飞速发展中,蕴含着外来人口巨大的付出和辛劳。与之相伴的,是这一群体的受教育权利、社会福利、身份认定等诸多问题。
比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诸多城市也绞尽脑汁寻求对策,然而面对庞大的受教育群体及有限的城市教育资源,农民工子女的求学路依旧充满艰辛。这群身份尴尬的“学生”既无法获得流出地政府的财政补贴,也很难享受流入地政府的优待,只能在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而这些学校往往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设施严重不足。
值得肯定的是,回顾近年来各个地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一些举措,我们不难发现:以人为本、尊重公民权利、追求平等的理念正在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比如,当前北京调研、讨论居住证的具体实施办法,未来或将实现外来人口在京购房、买车“一卡通”制度。广东省也已在去年推出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农民工积满85分便可提出入户申请,进而享受平等的待遇。
种种改革让辛苦打拼的外来人口看到一线希望,基于此,逐步削弱户籍制的身份定位功能,解除社会福利与户籍制度挂钩的传统模式,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减少城乡差异,让每位居住在城市的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公共服务,应该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属于这个时代的“光荣与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