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8月10日决定,调整、充实国务院“7·23”甬温线动车事故调查组和专家组,铁道部一名副部长和一名司局干部退出。铁道部官员的退出,使事故调查成了“外部调查”或者“第三方调查”。
将事故当事方“请出”调查组,这其实很正常,但在中国并不多见。铁道部官员参与动车事故调查,往往是以内行或专家身份进去的,比如,调查组原成员陈兰华即铁道部安监司司长。内行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当然很宝贵,但他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显然不具有唯一性,这就决定了他们并非不可替代。反而,调查中的“内行”时常被人质疑,从而影响调查的公信力。
过于依赖“内行人”,以致形成“运动员当裁判员”的惯例。这在逻辑上说不通。裁判员的职责是判断、裁定运动员的行为合不合乎比赛规则,并在运动员违规时作出处罚。如果裁判员本身就是比赛中的运动员,他当然会偏袒自己。事故、责任、真相调查的目的是提示真相,由果溯因,明确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责任。公众求真相,而事故与问题的当事人往往倾向于掩盖事实真相,让调查结论为自己开脱责任。所谓调查,就成了某些利益攸关者操弄的工具。
把利益攸关者“请出”事故、真相调查组,其实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制度设计,而只是科学与公正的基本需要。出了事故的单位参与调查,其专业知识与经验,既可能有助于调查组厘清某些问题,也可能误导调查组其他成员。利益攸关者还可能变成他那个方面的眼线,而且随时贯彻其长官的意图。在中国语境下,当事部门代表的存在,本身就起到消极的暗示作用,使很多调查组成员“不方便讲话”,从而使调查变味,最后变成一场和稀泥。把利益攸关方“请出”调查组,有利于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畅所欲言。
事实上,完全不必高估当事单位代表的所谓专业知识与经验。当今时代,市场是开放的,知识也是开放的,当代“外行”未必不比“内行”强。从知识与技术的角度看,今天的中国完全具备了进行“外部调查”、“第三方调查”的条件,让事故当事部门参与调查,反而变得不适当。
甬温线动车事故调查应当成为中国事故、真相调查的一个新起点,将当事部门的人排除在调查组之外,这种做法应当向今后的事故、真相调查推广。多年以来,舆论一直在呼吁“第三方调查”,既然它是一种制度安排的常识,我们就应当回归常识。政府组织事故、真相调查,根本目的是揭示真相、落实责任、避免错上加错,这显然是公共利益所在。“请出”利益攸关者,会让最终的调查结论更科学,更具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