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1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榜闪亮登场。短短数日,“2011中国城市分类优势排行榜”紧随其后,新鲜出炉。
近年来,各种“最城市”头衔对公众轮番轰炸:“最美丽城市”、“最宜居城市”、“最具投资潜质城市”、“最休闲城市”……一时间,各种城市排行榜、城市竞争力评比不绝于耳。在不同机构设置的榜单中,多个城市轮番上榜,各领风骚。
然而,各大榜单、评比日渐火爆,公众的热情却逐渐褪去:主办方轰轰烈烈地发布,公众却迷迷糊糊不知所评何物、如何评出。用不了多久,那些曾备受关注的“最城市”头衔开始失宠,甚至受到质疑。
究其缘由,是部分评选机构在透支“最城市”头衔之时,亦透支了自身及评选的公信力。更有媒体报道称,一些排行榜已成为部分官员“花钱买政绩”的途径。评选之所以如此火爆,实则源自其背后庞大的“市场需求”:部分评选机构出力,设置榜单,为“出资方”排个好名次;地方政府出资,为自己买个好名声。
在这般“供需两旺”的背景下,面对“雾蒙蒙”的评选过程,公众产生逆反情绪也在情理之中。
事实上,城市竞争力研究作为一个崭新的课题,一度对许多城市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世界范围内,也存在多个以城市幸福指数、宜居程度等为考核指标的评价体系。通过相对公平、量化的比较体系,城市管理者能够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从而解决城市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因此,此类评选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和竞争力提高,提升公众对生活的满意度及幸福感,而不是向个别官员出售“政绩”。
对于公众而言,“幸福感”并不会来源于一张张干巴巴的排行榜,而应来自更多实实在在的行动。比如在城市建设中,是否将盲道铺在正确位置上?一项新政策出台,是否充分征求民意,尊重民意?在城市交通设施细节上,是否足够合理、周全?
要让“幸福”具体可感,城市管理者应该为提高公众生活质量作更多努力,而不仅仅以政绩为导向。对于各类“宜居”、“美丽”或“幸福”的“最城市”评选,也应当建立较易量化的评选指标及公开透明的评选标准,让一份份城市“考卷”对政府、投资者、创业者及居住者,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
骆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