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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安徽枞阳:

政府一纸承诺让2800万元投资“卡壳”

本报记者 王磊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8月19日   07 版)
2007年5月,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枞阳县霁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函。 
本报记者 王磊摄
2011年5月,枞阳县发改委关于天筑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的备案通知。 
本报记者 王磊摄

    天筑公司已经安装完毕的搅拌楼水泥罐罐体。本报记者 王磊摄

    招商引资来的项目“卡壳”了

    刚过天命之年的安徽枞阳籍企业家李友东怎么也没有想到,回乡投资办厂的道路会变得如此艰难。他目前的最大期望是,企业能早日“合法”地开工。

    2010年年初,枞阳县官埠桥镇党委、政府领导来到邻近的桐城市,邀请在当地发展的老乡李友东回乡投资,并向他着重推荐了位于该镇黄华村的一块土地。长期在建筑领域打拼的李友东通过朋友,找来经营商品混凝土的王洪林作为合伙人,前往枞阳进行实地考察。随后,两人决定共同投资3000万元,新建年产60万立方米的商品混凝土项目,并注册成立了枞阳县天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筑公司”)。

    为了让当地政府了解这一项目的前景,天筑公司总经理王洪林特意邀请了官埠桥镇几大班子的十几位领导前往他位于池州的商品混凝土项目考察。据王洪林介绍,当时镇领导对于该项目表示认可,并承诺提供便利和优惠政策。

    商品混凝土又称预拌混凝土,它的推广应用可以促进建筑工业化、专业化,提高混凝土的质量,还可以节约水泥,保护环境。2009年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216号令,自3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

    该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发展政策和措施,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发展。安庆市、枞阳县政府部门也先后出台过相关文件,要求各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预拌混凝土。

    按理说,这样一个政府鼓励提倡、并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应当顺理成章地通过立项审批。然而,该项目在立项过程中“卡壳”了,不仅没有获得枞阳县发改委的项目备案,也没有取得商品混凝土的营业执照。

    发改委透露废项目是因县政府与其他公司有约在先

    2011年5月19日,历时数月的申报,枞阳县发改委终于就这一项目对官埠桥镇政府作出通知。这份文号为“发改项目(2011)41号”的通知显示:“新建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鼓励类建设项目。根据投资体制改革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予以备案。请据此到相关部门办理项目用地、环评等有关手续后,按照项目备案中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该文件的附件——项目备案表中,“主要产品名称及数量”一栏明确显示:“年产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

    但仅仅过了6天,枞阳县发改委的这一纸通知就成了一张废纸。

    据王洪林回忆,5月24日晚,镇里姚书记打来电话,表示发改委要收回通知。“他说,县里要开党代会,另外一家企业在上访,为了安定团结,先把通知收回来,以后再协调。”王洪林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5月25日,天筑公司上交了其中一份通知。“我们本以为,他们只是把文件暂时收了回去,没想到,这个项目被废止了。”据公司一名负责人介绍,直到他们前往土地部门办理土地挂牌手续时,才知道发改委已经通知各部门,该项目被废止,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更让他不能接受的是,枞阳县发改委并没有向天筑公司出具任何书面通知。

    8月11日,记者见到了天筑公司获得的一份文件。这份文号为“发改项目(2011)48号”的通知称,“《关于枞阳县天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备案通知》文件,因校对有误,现决定废止。”落款时间是2011年5月25日。

    天筑公司认为,既然是文件校对有误,就应当对其中的内容进行更正,而不应是没有了下文。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枞阳县发改委副主任左向东,询问文件中“校对有误”该如何解释。左向东向记者透露了实情:“真正的原因是县政府与霁玲公司(即枞阳霁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有承诺,10年之内,不准上马同类项目。”

    “我们当初忽略了这个环节,所以就批了。”左向东强调,天筑公司的商品混凝土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本来是应当批准立项的,“但是,政府承诺在先,怎么能不遵守承诺呢?”

    据他介绍,由于这个项目是由官埠桥镇负责招商引资的,直到项目审批时,发改委才知道是商品混凝土项目。“如果我们早知道,一定会告诉他实情,叫他不要搞了。”

    当记者问道,为何不在文件中如实地进行表述废止的理由时,左向东坦言:“把政府承诺的事写进文件里有些不妥,当时找个原因就收回来了。”

    “县政府承诺10年内不批准新上同类项目”

    枞阳县政府与霁玲公司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承诺?该承诺又有着怎样的约束力?带着上述疑问,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了霁玲公司。

    该公司总经理刘福友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书面材料。这份由枞阳县政府办公室出具的“承诺函”称,“鉴于你公司拟投资2280万元新建商品混凝土项目,要求县政府给予相关承诺,根据县政府研究的意见,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县政府承诺10年内不批准新上同类项目……四、该项目投产后,必须能满足市场需求。”“承诺函”的落款时间为2007年5月28日。

    据刘福友介绍,他原先在上海经营建筑和服装。2007年,他在县里有关领导的邀请下回乡投资。“后来我考虑到市场不好,就走了。政府又找到我们,再次劝说,让我回来。”

    “回来还是有点害怕,枞阳县的建材市场并不景气,没有政府的扶持,根本做不下去。”据刘福友解释,正是在这种前提下,他向县政府提出,“能不能给一个优惠政策?”经过双方的不断商谈,枞阳县政府作出了上述承诺。

    “当时的县领导说,这不是我个人说了算的,这是政府的承诺,肯定有效。”刘福友告诉记者,这份承诺函是经过当时枞阳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尽管如此,但他还是拿不准,为此咨询了很多部门,最后得到的答复是“有效的”。

    据刘福友介绍,由于商品混凝土的价格要高于自拌混凝土,因此,前者在枞阳县建材市场的销售并不好,如果再有一家企业上马,势必增加他的经营压力。于是,当他得知另外一家同类企业即将立项的消息后,立马找到了县里的主要领导。“他们说,承诺继续有效,否则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对此,左向东表示,站在发改委的角度,应当引导商品混凝土企业有序的发展,而不应当只有一家企业,如果全部取消现场搅拌的话,一家企业是肯定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的。据了解,目前来自安庆、铜陵等地企业的商品混凝土已经进入枞阳市场。“但是过去有承诺,就应当遵守。”左向东说。

    枞阳县政府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个历史问题,根源正是县政府当初的承诺。

    关于天筑公司申报的商品混凝土项目,上述负责人表示,这是符合产业政策的,省里都出台文件鼓励发展商品混凝土,县里应当贯彻落实。“县里主要领导现在都在关注,问题正在处理之中。”

    该负责人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如果天筑公司认为行政决议不合法,可以向(枞阳县政府)上级法制办申请撤销。”

    天筑公司称县政府曾提示可以“先生孩子后办酒”

    “我是正正当当想来办企业的,可是1年多了,什么手续都没有,真是天大的笑话。”王洪林对立项遭到“卡壳”非常不解。

    据王洪林介绍,目前天筑公司已经购置了两条生产线、3台混凝土泵车、12辆搅拌车,基础建设已经完工,3600平方米的办公楼正在开工建设,项目投资累计已完成2800多万元。早在2010年6月,公司就支付了土地的补偿款260多万元。

    “如果不能开工生产的话,还要影响到许多下家。”据他介绍,部分设备及原材料只付了首付款。“到时候,这些企业也要跟着倒霉,最后和我们打官司,讨回余款。”

    由于天筑公司没有获得立项以及商品混凝土的经营执照,无法开工生产,公司也不能从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此外,前期投入的部分资金也来自贷款——这都让公司合伙人度日如年。

    既然没有取得任何手续,公司为何要开工建设呢?

    “去年7月,我曾提出签一个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他说我们这里不要签,你先办土地挂牌,所以我们就交了补偿费等。”王洪林回忆道,因为立项的事多次找过镇里领导,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只要你们全部搞好了,县政府自然给你们批下来。“他们的意思是,先生孩子,后办酒。”王洪林说。

    他告诉记者,7月底,安庆市组织“三比三看”活动,市领导带队来到枞阳进行考察,公司数月前就接到镇里通知,做好准备工作。为此,公司上下非常振奋,特意把场地修整一番,做起了地平、门楼等,还插上了100多面彩旗,花了好几十万元。“结果,他们没有来,当时我的心里就凉了。”

    8月11日,记者见到了官埠桥镇党委书记姚尚龙。他首先强调:“我们并没有给他们(天筑公司)什么承诺”。

    “我巴不得他们尽快开工,早点生产,有税收,解决就业,这是大家共同的愿望。”姚尚龙说。

    当记者提及天筑公司无法立项的问题时,他表示,这是县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我们这一级政府,能做的都做了。“我们要服从县政府领导,只能向他们汇报。”随后,他以开会为由中断了记者的采访。

    据了解,拥有近百万人口、地域1800多平方公里、一山一水一分田的枞阳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经济薄弱,工业落后。近年来,枞阳县委县政府调整战略发展思路,立足工业强县,大力招商引资。

    为此,2011年3月21日,枞阳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凡是落户我县的招商引资项目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时,企业只需按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关资料,其他事项由‘全程代理’单位与行政服务中心衔接,限时办结。未按时办结的,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天筑公司商品混凝土立项一事仍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明确答复。

    摆在天筑公司面前的现实是,工程已经上马,如果撤资,将面临更大的损失。但从目前性质上看,这个项目属于“未批先建”。令人疑惑的是,位于枞阳县进出要道的项目工地上已经呈现出一片繁忙的景像,庞大的水泥罐体拔地而起,沿路的综合楼已经盖到了第二层,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并没有下文明令禁止施工。

    对此,枞阳县发改委表示,已经通知官埠桥镇政府了,要求项目停工。“至于现在还在不在建,我不知道。那是个人行为,责任自己承担。”左向东说。

    本报安徽枞阳8月18日电

政府一纸承诺让2800万元投资“卡壳”
预支十年的政府承诺太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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