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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9日 星期一
中青在线

首部针对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专业评价报告显示:

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明显不足

本报记者 崔丽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8月29日   10 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和中国建设报社近日发布了《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暨TOP100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研究报告》,这是首部针对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专业评价报告。

    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课题组根据国际通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准则以及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编制情况,结合房地产行业的自身特点,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了首届测评,以期引导房地产企业日益重视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中国房地产行业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在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拉动经济增长、改变城市面貌以及扩大就业方面贡献不小。与此同时,房地产业也承载、交织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社会情绪,社会各界对房地产企业缺乏全面客观了解的渠道。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理事长、国家住建部原副部长谭庆琏说,在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持续深入的形势下,在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提高百姓居住质量的大背景下,强调房地产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报告显示,房地产企业对社会责任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但与企业积极重视社会责任的热情相比,部分企业对社会责任概念的认识还不够清晰,特别是在履行社会责任的专业化、制度化、长效化方面亟待加强。

    TOP100房地产企业中70%未参与保障房建设

    据了解,课题组以全国6万多家主流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初评样本,遴选出218家企业入围,终评得出百强排名。

    该报告显示,在TOP100房地产企业中,超过70家企业提出有明确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目标。但与企业积极重视社会责任的热情相比,部分企业对社会责任概念的认识还不够清晰,多数企业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多做捐赠,多做慈善;对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哪些内容,房地产企业应当着重从哪些方面来提升社会责任水平等问题的理解还不够透彻。

    这种状况表现在,企业对社会责任管理的重视程度很高,有77家公布了明确的社会责任目标,但只有万科、首创、远洋等22家企业设立了明确的社会责任管理机构。企业不重视社会责任报告发布的情况依然普遍。即便在TOP100房企名单中,也有47家企业没有发布任何有关社会责任的报告;只有少数企业披露了企业的负面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显示,2007~2010年,TOP100企业中有30家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TOP10企业全部参与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参与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并公布在建面积的有18家企业,排在TOP100企业中前10名的企业,有8家公布了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面积,其平均值为92.37万平方米,总面积为739万平方米,占公布的18家企业建设总面积的43.63%。

    综上可见,虽然社会责任概念对于整个中国房地产企业界来说并不陌生,但是从整体实践的情况来看,可成长空间依然较大。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明显不足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如何,不仅体现为企业做了什么,更重要的,体现为企业让社会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而且要以通过披露相关信息的方式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为重点综合考量企业的运营能力和社会贡献价值,课题组设置了10大类共计100项评价指标,其中企业运营、消费者、合作企业、社会评价等多项指标与企业经营能力相关。据此,课题组发现我国房地产企业信息披露的情况不容乐观。

    只有6.3%的企业能填上80项以上的指标,超过60%的企业只能查找到40项以下指标的相关信息。作为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产品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向社会全面披露客观真实的信息,就是一种负责任的重要体现。

    在TOP100企业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分布非常不均衡。上市公司的表现要明显优于非上市公司,进入TOP100企业中,近70家为上市公司;TOP10企业中,有8家为上市公司。这一方面与上市公司必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相关,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上市公司普遍是行业的龙头企业。

    由于各种原因,房企身上背负着沉重的道德标签,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常引来“作秀”的骂名,房企对于履行了哪些社会责任怎么说、说什么,有一种“纠结”心理。为此多数企业表现“低调”,多数时候宁可“只做不说”。加之与社会公众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造成房企履行社会责任的身影常落在公众视线之外。

    不久前,中信地产公司在成都高调公布首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从教育扶贫、抗震救灾、保障房建设等全面梳理了中信地产自2007年重组整合至2010年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宋巍坦言,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企业做了什么向社会公布,没做到的,也接受社会监督批评,这样才能更好地进步。

    谭庆琏说:“企业公布社会责任报告,是一种公开宣言,坦然接受社会的监督,实现自己的诺言,具有较大规模和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有责任也有义务将自己的实践经验向社会公布,培育行业的社会责任氛围。”

    好企业应做“蜜蜂型”企业

    2007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上升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动力的高度上。

    据介绍,本次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课题,不单单对房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赠款物总额进行单一评价,而是对企业创造各类社会价值能力的一次综合评定。 

    报告显示,房地产企业特别重视公益捐赠,但很多企业还没有专门的公益捐赠目标和规划,TOP100企业中,有明确的公益捐赠目标和规划的,只有46家。

    正如此次发布的报告显示,为数不少的企业把履行社会责任局限在捐款、捐物方面。难怪有人评价称,中国一些企业对社会责任履行尚停留在“举牌”阶段。

    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捐赠和慈善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企业还须在股东和员工利益维护、客户权益保护、合作伙伴共赢、重视节能环保等多个方面不断践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社会责任水平。因此,规范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成为本课题研究的主旨所在。

    《21世纪商业评论》主编吴伯凡说,良好的企业应该是“蜜蜂型”企业,即在获取资源的同时,回报资源,“就像一个蜂巢,是六边形状,象征6个利益相关方:股东/客户/员工/合作伙伴/社会和环境”。

    用六边形“蜂巢”的维度来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可以看出相当多的企业存在不足。TOP100房地产企业在特别评价和消费者两项一级指标得分最高,分别为97.4分和81.3分,而节能环保和社会贡献得分最低,分别仅为18.84分和12.29分。

    报告显示,企业环保公益方面投入水平有待提高。TOP100企业中,只有18家企业公布了该项数据,其中,多数企业投入总额集中在100万~1000万元(6家)和1000万~10000万元(6家)。企业应进一步重视建设节能环保型房屋,特别是要逐步提高全装修住宅的比例。

    此外,企业投身于社区公益事业的力度需要加强。TOP100企业中,从公开收集的信息看,只有15家企业在2007~2010年投入有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在员工志愿者和社区服务方面,2010年,只有28家企业的员工拥有志愿者身份,只有45家企业员工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支持社区公益事业的企业数量只有54个。

    “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应该是外界强加给企业的额外责任,而应是与企业共生共荣的。”吴伯凡说,“我们现在强调的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告别昔日以捐款捐物为主的非可持续性行为,不要将它变成一种没有发展的‘秀’,而应该使之与企业自身的业务相关联、与企业资源相配套,追求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环境价值的和谐共享,从而使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制度化并具有良性的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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