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员自缢死亡”,事发已近半月,“无助的圆圆”发微博求助后得到的仍是这一无法接受的结论,死者黄国辉的家属质疑,黄国辉怎么就能够在派出所的审讯室上吊自杀?尸检报告未出,就能下定论吗?
一条要求公布真相的微博
8月14日15点47分,“无助的圆圆”在新浪微博上求助,称:“8月12日上午,我父黄国辉误入海南省东方市大田自然保护区,因争执被送进大田派出所,两小时后暴毙在审讯室,满身伤痕。警方拒绝我们对遗体拍照,没有审讯至死亡期间的清晰录像。我今年10岁,父女相依为命至今,现父亲不明身亡,悲痛愤慨之余,恳求全社会有良知的叔叔阿姨帮忙转发,敦促警方公布事实真相。”
微博上配了一张图片:清秀的长发女孩,手捧遗像,泪流满面。这条微博随即引起了网友关注,直至8月21日中午,转发量陡增。从下午2点到6点期间,转发量从不足1万人次急剧上升至15万人次,包括一些社会知名人士都进行了转发。
但随后,“无助的圆圆”的新浪微博账号被注销。虽然如此,在新浪及腾讯微博上搜索,仍然可以发现,有众多网友在关注黄国辉一案的进展。
一段只见脚不见人的监控录像
微博引起媒体关注后,东方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最终于8月22日晚上8点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会向记者提供的通稿首先承认10天前的中午,在东方市大田派出所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并认为是“嫌疑人自缢死亡”。
通稿中称,东方市的专门调查组初步查明,死者黄国辉在8月12日9时许,跑进海南省林业坡鹿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区,对该局员工苏某称,他在浙江温州强奸妇女,被其亲属追杀。苏某立即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出警,将黄国辉带回派出所。10时许,黄国辉被转送大田派出所,安排在讯问室接受调查。该所所长蒋开拓与其交谈时发现,黄国辉胡言乱语且全身发抖。蒋开拓怀疑其精神不正常,便让一名协警打开物理隔离铁栏门,把手铐打开后,蒋开拓到二楼办公室上网对其核查身份。但由于有警要出,只有一名协警通过视频监控看守黄国辉。中午12时许,值班协警和蒋开拓先后去吃饭。12时40分许,协警给黄国辉送饭时,发现黄国辉使用讯问室的白色约束带在排污管上自缢,便立即报告所长蒋开拓,并拨打120抢救。13时许,12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确认黄已经死亡。
这份通稿将大田派出所的监控录像用文字进行了简要描述:8月12日9时44分,黄国辉被带入派出所;12时28分47秒至29分02秒,黄国辉用头撞墙6次;29分17秒,黄国辉右手伸出隔离铁栏,从询问桌上拿白色约束带;29分48秒,黄国辉将椅子搬到讯问室角落的排污管,并站在椅子上(录像未能拍到黄国辉膝盖以上的动作);31分48秒,黄国辉双脚下坠,之后便再无动静。
在通报会上,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还介绍,黄国辉自缢所用的约束带原是配备在审讯椅上的。至于为什么约束带会离开审讯椅,还要进一步调查。对于监控设备存在死角的问题,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说,海南全省公安机关办案用的监控设备,是统一由海南省公安厅安装、调试的。但黄国辉所在讯问室内的监控设备并没调试好,省公安厅也没验收,东方市警方不清楚能否照完审讯室的每个角落。针对审讯室内为什么有水管的问题,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说,由于黄国辉所在的讯问室是由厕所改造的,所以其中有一条水管。在改造过程中,这条水管与天花板有个接口,估计黄国辉就是通过这个接口自缢的。对于黄身上所留的痕迹,目前无法确定是何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检验。
看完媒体对新闻通报会的报道,黄国辉的家人认为,完全不能接受有关通报。家属彭小建8月26日中午发给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邮件中,列举了家属对整个案件的疑点,其中多条均对监控录像进行质疑。
邮件中写道:“在事发当天13:00左右,死者有位亲友邹先生近距离去辨认过死者,并特别去寻找死者脖子上的金项链(死者遇难前的特征)。邹先生描述:当时死者赤着双脚站在地下,脑袋耷拉,脖子上和周围绝对没有任何绳索(警方称的约束带),死者周边并未有椅子,满身伤痕。”
“监控录像中没有邹先生去近距离辨认死者的过程,这段监控到哪里去了呢?”
记者试图联系彭小建提及的亲友中第一个去辨认尸体的邹先生,彭小建告诉记者,8月13日下午,应家属要求,东方市于8月13日在家属所住酒店播放刻录的监控录像,邹先生看了10分钟后,即当着家属及东方市有关官员说,录像是假的,录像没有继续播完。下午4:00左右,邹先生离开东方前向家属们称,不想再介入这件事。此后几天,当死者家属再拨打邹先生的手机时,已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家属则在8月14日晚上7点左右,在大田派出所一楼值班室观看了当天的无声原始录像,时间大致从9:20至13:30。
彭小建所发邮件中继续提供了一些细节:“在当天13:00左右邹先生去看了死者后,其他亲友到3点半左右才知道情况并去派出所看望,为什么要过两三个小时后再叫其他亲友去看望呢?为什么第一现场没有得到保护呢?这段时间派出所人员在干什么呢?而且3点半去看死者的情况是:脖子上有了‘上吊’用的绳索,这点与邹先生看到的情况完全相悖。”
家属认为:所谓的监控录像画面中基本没有出现第三者的画面,而且没有正面镜头,没有完整的上吊过程,只有残缺的双脚和背部画面,家属保有对“监控录像”作鉴定的权利。
一根上吊用的警用“约束带”
黄国辉缘何能在大田派出所审讯室内的“物理隔离铁栏”内上吊自杀?一根警用的约束带无疑是其中的关键。
东方市调查组的相关负责人在新闻通报会上介绍情况时称,黄国辉自缢所用的约束带原是配备在审讯椅上的。至于为什么约束带会离开审讯椅,还要进一步调查。
而在黄国辉家属看来,这条约束带还存有一些明确的疑点待解。彭小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家属观看录像从9:20开始,即看到一名穿制服的民警拿着约束带和一把锁进了审讯室。10:20左右,穿制服的民警拿走了从黄国辉身上取走的皮带等物品,惟一留下约束带放在了审讯桌上。
彭小建等家属认为,即使约束带放在了黄国辉伸手即能拿到的审讯桌上,如果派出所的人员履行看护责任,黄国辉也不可能有上吊的机会。
彭小建说,录像中,自10:20左右民警从审讯室拿走相关物品后,直到12:38才看见民警拿着饭菜进审讯室,东方市有关部门的新闻通报会没有交代这两个小时中所长蒋开拓及其他正式警察的去向,只说“值班协警3人随即出警,留下一名值班协警通过视频监控看守黄国辉”,而这段时间里,黄国辉在隔离栏内情绪激动,踹铁栏,多次用头猛烈撞墙,虽然录像中听不到大喊大叫,势必会有很大动静,小小的派出所一楼完全可以发现这一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8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大田派出所,该所教导员刘福称需有上级部门的介绍信才可以采访,并反对记者在派出所外部走廊拍照。记者看到,派出所一楼至三楼各房间均有“值班室”、“所长室”等门牌,却未能发现“审讯室”的门牌,已被停职的蒋开拓未在办公室上班,走廊墙壁公布的其手机号码也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东方市公安局办公室一负责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表示不便,认为东方市公安局是当事一方,采访可以找东方市政法委。东方市政法委主任倪俊文向记者提供了8月22日晚新闻通报会上的通稿,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告知中国青年报记者,只有省检察院批准后才能接受采访。
彭小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尸检机构是家属请求才肯来的,而且要家属承诺不能有异议。家属们怀疑:在通报会上已有结论是“自缢身亡”,那么,海南省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的尸检报告能与这个结论相悖吗?法医尸检报告未出,就已定论,东方市称黄国辉是自缢身亡,难道根据是“未经鉴定的残缺的未经调试的监控录像”,或是“所长蒋开拓口供”?
本报记者 任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