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明超)海南省“总债务率93.18%”——这个地方债务率全国最高的数据一经公布,正在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海南省再次引发广泛关注。
国家审计署6月27日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全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2.25%,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率为70.45%。
随后,北京、山东、海南、河南、安徽、湖南、吉林、重庆、广西、宁夏等10个省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账单相继公开,其中海南省的政府债务率最高,负有偿还责任和担保责任的债务占综合财力的比重为93.18%,接近100%的国际警戒线。
海南省的政府债务率为何如此之高?海南省财政厅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由于海南建省较晚、起步较低、经济总量不大,省内基础设施发展滞后,社会事业历史欠账较多。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2010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海南省政府通过举借债务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因此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债务。
虽然如此, 海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对93.18%的总债务率并不担心,并认为“海南的地方债务风险整体处于安全、可控范围之内”。海南省财政厅向记者提供的书面材料称:“2010年,虽然海南总债务率为93.18%,但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70.21%,其余22.97%的债务率,政府只负有担保责任。考虑到担保债务转化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海南实际的债务率与国际公认警戒线(100%)还有较大差距。”
另外,海南省财政厅进一步分析称,海南债务的80%以上属长期借款,每年需偿还的债务负担不重,2010年海南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偿债率仅为8.61%,比国际公认警戒线(20%)低了11.39个百分点。
考虑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是海南债务的主体部分,截至2010年年底,海南共累积化解了3家信托公司历史遗留债务26.74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含“普九”债务)4亿元,并组织省内13家会计事务所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2011年,海南省又出台《海南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地方性债务的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政府债务资金使用取得成效。”海南省财政厅以一组数据来证明借债的好处:2010年,海南省全省GDP为2052.12亿元,与1997年相比增长399%;财政总收入551.68亿元,与1997年相比增长16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5581元,与1997年相比增长221.2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5275元,与1997年相比增长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