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则新闻,不妨比较阅读:一是9月5日《中国青年报》消息说,河北企业家张连军和杨卫国花费500万元办理矿权证,谁知此证竟然是假的,而国土部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仅是帮忙转交档案袋,整件事与国土部无关;二是同日的《人民日报》消息,1992年,江苏溧阳民政局开始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周建芳夫妇2人1997年花2万元参保,13年后,却被告知当初的保险承诺已无法兑现,只能选择退保。
公共权力一旦与造假有染,基于公信而构建起来的秩序,就会以摧枯拉朽的速度土崩瓦解,失信弥漫,绝望荡漾——它戕害的不仅是公民私权,更重要的是公众追求公平、捍卫正义的信仰。
江苏溧阳夫妇投保13年领不到养老金,地方部门的说法是当年的宣传册不是合同。问题是,宣传册内容明确、事项具体,怎么就不属于法律上的要约邀请?连江苏省人社厅官员也表示“当地政府应当负责任”的事实,地方部门何以拒绝履行承诺、放任参保老人损失发生?……当这些问题找不到答案的时候,封闭而傲慢的权力完全可以拒绝发言。
权力和约束本就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自由惯了,尺度和分寸难免也会走上“限制级”。这些年,少数权力卖假证、空许诺的例子还少见吗?比之于奸商,恐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都在慨叹道德堕落、规则溃坏,事实上,公权的堕落与溃坏是加速社会整体滑坡的催化剂——因为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自保的私权如果不“顺势而为”,很可能成为公权力翻云覆雨中的沉没成本,一闪念就会丧失了被打捞的可能。
假钞可恨,设若银行流出假钞,就不单单是个可恨的命题,而更昭示着一种失范的秩序。同样的道理,权力不作为可憎,但如果权力熟谙规则的漏洞,在无以监管的领域“积极作为”,恐怕更“恐怖”。日前,刑诉法15年后大修,草案一出,众声关注的焦点,无非是对公权与私权的规置。公权如何严守界限,既不缺位、更不越位,这是法治的最大难题——在外在监督很难一蹴而就的当下,最迫切的起码是让“自说自话”的权力学会如何“说话算话”。
公权如何“说话算话”,看来仅仅靠摆事实、讲道理是不够的。办法只有两个:一是加大罚单,让“食言失信者”、“胡言乱语者”以官帽为代价,为自己的作为埋单。同时,追究一切开绿灯者的责任;二是稀释要权,以切实的内部制衡机制,防止少数核心权力掌握在个别“临时工”手里,让所有不检点的权力都能展示在阳光之下,最终无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