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5日电(记者王俊秀)中国青年报9月5日刊发的独家报道《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一张假证背后究竟有多少利益链条》反响强烈,这份假的探矿权证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今天,记者专访了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主任张建华。张建华告诉记者,这份假探矿权证未进入国土部受理流程,是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好心帮人转交材料,结果被利用了。“这就是一个诈骗案,我们也是受害者。”
“河北省爪村铁矿项目,在政务大厅材料接收登记本及领证登记本中均查询不到,政务大厅也从未发出过该许可证。”张建华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强调说。他说,当时的情况是,北京海地人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丁海华在当天上午11点多来政务大厅报送材料,办理完毕后丁海华称马上要出差,本来之前跟一个朋友约好见面的,现在来不及了,把一份材料交给政务大厅一名工作人员,托其转交。
“出于对申请人热情周到服务的初衷,我便同意帮丁海华这个忙。资料是用一个信封装着,我也没打开看。”该工作人员这样说。
张建华告诉记者,国土资源部发放矿权证有严格的工作流程,实行“接办分离”、和“集体会审”。申请人向国土资源部申报,政务大厅接收,然后交主办司局审查受理,办理批复,期间根据情况可能会给各省厅发函调查了解情况,然后再组织相关司局进行会审,由“会审会”审议通过后,由部领导签发。
矿权证签发后,国土资源部开发司会向申请人发送“领取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通知”,通知申请人在缴纳矿权使用费和登记手续费后,到政务大厅领取勘查许可证。申请人凭领取通知书、国土资源部开具的缴款书(收据)原件、企业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勘查许可证。领证时,领取人对许可证内容核对清楚后,在政务大厅勘查许可证登记表中登记许可证号、项目名称、探矿权人、有效期、发证日期、领取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
“从这件事的过程来看,许多方面都是有问题的。他们没有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显然不可能是按照正常程序从我们这里领出的证。”张建华说,
张建华说,政务大厅是面向社会的服务窗口,只要申请人交的材料符合条件,按程序都可正常办理,“对生人熟人都一样”。但依然有一些申请人观念陈旧,总觉得要通过找人、托关系才能办下证来,结果因此上当受骗。
同时,张建华也坦承,这件事确实反映了政务大厅工作人员防范意识不强。今年4月,政务大厅为此专门召开廉政专项行动专题会,在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的基础上,再次强调要加强内部防范,首要的一点就是“不准转交任何东西”,还规定了“不准外借电话”、“信封信纸不得外借”、“印章管理要严格”等十多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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