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的火灾不但沸腾了舆论,也炙烤着整个医生群体。就像以往的恶性事件一样,“医跑跑”令他们自动地“分裂”:或者辩护同情,或者指责反思,或者迁怒媒体、政府。一位医生说,现在,不管哪个医院里出了纷争,医患、医媒之间都会道德对骂,但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8月24日深夜,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外科大楼3楼手术室突发火灾,一名正在接受截肢手术的全身麻醉病人身亡。医院宣传科负责人称,事发时手术室内至少有6名医护人员在场,发现隔壁房间起火后撤离;手术台上的病人则因无法逃离不幸身亡。
此事发生以后,会员以医生为主的丁香园网迅速发起讨论:“手术室起火,我们该做什么?”许多医生竞相跟帖发表意见。来自江苏苏州的“麻坛老枪”说,看到“苏州女医生当街人工呼吸救人”的新闻兀自欣喜,还兴致勃勃地给学生讲了堂“心肺复苏相关知识”课,然而“喜悦的心情马上又被昨晚10点钟上海某医院手术室的一把火化为灰烬。
麻醉师邓继红则专门撰写长文谈自己眼中的医院手术室失火事件。邓继红有20多年临床麻醉工作经验。在她看来,“如果处置适当,这次葬身医院火灾事故的病人或许还有救”。
邓继红的具体措施是:可以将伤口快速简单加压包扎止血,手术床和麻醉呼吸机无法搬动,可用手术室接送病人的推床搬动病人,用简易呼吸囊手控维持病人呼吸替代麻醉呼吸机(这些设备都是手术室麻醉科的常备设备),护送病人出逃。如果决策果断,六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护士配合迅速默契,此过程十分钟应该可以完成。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院方解释——手术床无法搬动,病人出血和全麻病人无自主呼吸无法搬动,导致医护人员在撒离时无法带走病人出逃的借口,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她说。
显然,邓继红也深知风口浪尖上的此番言论必受同道唾骂,故而她一再强调,“可能很多麻醉同行会骂我胳膊肘往外拐,为自己人添麻烦了。不过,我希望大家还是先沉住气,等我把话说完,觉得我是胡言乱语,再骂不迟。”“可能全国的同行已难抑胸中怒火,特别是医院院方领导,已把我骂个半死了吧?”
她在文中指出,“如果过去在全国的医院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中,就有专门针对手术室火灾的规定:只要发现明火,在多少时间内无法扑灭,不管手术情况如何,都一律组织病人撤离。可能,医院的死者还有一线希望。”
但有医生指责,“事后诸葛亮好当,没有亲临现场是不知道当时的情况的,为什么医生护士当时这么选择,肯定有他们的难言之隐。现在听不到当事人的说法,各种猜测都是枉然。”
这种认为医生的做法“情有可原”的看法在医生中非常有市场。来自湖南长沙的xxw1970说,每个人的命价都是一样的,医生是人,不是圣人。来自天津的chyshl说,貌似所谓“医师法”里没有医生充当消防队的义务,再说,就是医生真的去救火,会不会弄个“非法消防”之类的罪名?
来自浙江杭州的阿发说,医务人员逃离火场是应该的,对于“全麻”的病人只能表示遗憾。难道非要烧死一个医生才是合理的吗?
还有一位署名renxi的医生说,医生肯定也想过把病人转移的,但是肯定是权衡以后,条件所迫没办法救。大家都是同行,将心比心,出现危及自己生命安全的情况的话,还顾得别人死活吗?
也有很多人不认同这些人的看法。来自北京的“重力深渊之浮云”说,这种情况只有一种选择,就是让病人离开手术室……你甚至背着、托着也行,说难听点,大不了人送出来死了,你还可以说因为火灾捣乱……但是你什么都不做,把病人晾在里边,这怕是有点失职。身为外科医生,应该临危不乱,这点突发事件应该是可以从容应付的。虽然现在医患矛盾大,群众不理解医生,诽谤医生……但就事论事,该是错的就是错的,没什么可以狡辩的,身为医生更应该客观看待这件事。
来自哈尔滨的xfl1980看了一些同道的发言后感觉医风日下:医院手术室起火,医院与现场医护是否有责任?如病人得救,医院是否就没有责任了?单纯手术室起火,在转移病人过程中病人死亡与遗弃病人致其死亡的责任是否一致?“如果在战争状态,前线战士主动弃枪逃跑与作战后被俘是否一样?看来有些同仁真的不懂这其中的区别,那是高尚与卑鄙、勇敢与怯懦,天使与魔鬼的区别。”
安徽淮南的肾脏内科医生chenfei7952说,在这个医生地位极度低下的社会,我们更应该守住我们的职业操守。只要还是医生就应该恪守誓言。
还有人呼吁,不要在谴责与反谴责中忽视了导致灾难的背景原因和制度因素。有医生认为,上海医院的这一事故,是消防认识不足、逃生手段落后造成的,凸显了我国经济发展之后,消防管理水平严重滞后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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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