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栋“流动教师公寓”在天津市的农村地区陆续建成——今年,天津市正式启动流动教师公寓项目,公寓位于距离城镇超过20公里的农村学校,是伴随着该市教师交流制度的实施而诞生的,其作用是,“让城镇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据测算,76栋公寓能覆盖211所学校,惠及600余名教师。
据介绍,作为发达地区大城市,天津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之间差距较大。天津建立了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帮扶制度,100所城乡中小学结成对口支援对子,市内六区每年选派100名优秀教师到对口区县农村任教。为了让这些教师真正流动起来,“流动教师公寓”应运而生。
按照天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乡镇任教服务期制度,各区县要定期选派城镇骨干校长、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从事管理和教学工作。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称、特级教师,必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各区县教师中新招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原则上都要到农村锻炼一年。
天津市财政还投入2000万元专项经费,计划用5年时间,着力培养200名市级、600名区级、5000名校级农村骨干教师,建设一支能够在农村地区引领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骨干教师队伍。该项目已经进入第三个年头。
今年,天津市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备忘录,进一步明确了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该市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基本解决择校问题”。
本报记者 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