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图书馆放进了一间苹果体验店,中国传媒大学教学楼里多了两家咖啡馆。我家人是北京大学毕业的,又在中国传媒大学任教,按照她之前讨厌毫不相干的清华大学真维斯楼的逻辑,她应该也反感这两件事才对。可是说起来,却只是无感。
商业要不要进大学校园这事儿,光掰扯什么大学精神、人文内涵,吵上一辈子也是鬼吹灯。大学又不是故宫,存在就是为了摆设,大学是人活动的场所,不考虑人的便利可不行。我在牛津大学瞎逛时,觉得各学院的宿舍内古色古香,羡煞游人,但牛津的同学说,他们都愿意住在城外的公寓,因为宿舍里无热水无卫生间,就是一倍儿有文化的筒子楼。
故宫排斥星巴克,或许比较有道理,因为破坏古典美,而大学校园里是不是拒斥商业乃至拒斥商标,恐怕要各校自己考量。这跟改造四合院的两难境地差不多,总的说来,还是该以人为本。
相比之下,中国传媒大学的教学楼咖啡馆,据说是有学生致信校长的结果,那么至少这是部分学生的日常生活需求。而北京大学图书馆的苹果店,是否应合师生生活的必需?就不好说了。
说到这里,不妨回头说说清华的真维斯楼何以惹我反感——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反感,所以只能先说自己。看到这则新闻,反感油然而生,也说不出什么道理。后来反躬自省,大约是觉得这个命名与“赞助——商品”之间的关系太过于直接。有人会说你这样想是不是太虚伪?都是收钱,还分什么直接间接?不是的,太直接的利益交换,又呈现在大学这样一个以“成长”为主题的场域,难免会造成某种荒谬的心理反应。正如我在评真维斯楼事件时所说:大学,从那些站在木箱上的布道者开始,追求的就应该是自由开放的心灵。校园里不该有某种符号,隐喻着某种遮蔽与选择。在校园里树起一块巨大的广告牌,喻示着这个场域,已经直接变作推销某种产品或理念的卖场,同时,与之相埒、同等层面的别样选择,就被或多或少地摒挡在外。
这里有一条暧昧的心理分界线。或许较起真来,“逸夫楼”与“真维斯楼”,也不见得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可是前者不易惹人反感,后者就比较扎眼,只能说由于真维斯的企业名与商品名的同一性,无法制造出文化与商业的“间离效果”。如果高校里一幢大楼被命名为“微软大楼”,也比较能让我接受,因为这个公司没有一款产品叫“微软”,如果它叫做“Win8大楼”呢?我觉得挺滑稽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传媒大学的咖啡馆,没有什么问题,我在国外大学校园里见到的咖啡馆或酒吧,在宿舍楼下、学院之中,都很寻常,但没见过什么连锁品牌,不会有单一的商标——商标只会出现在大学城的街道上。
而北京大学图书馆的苹果店,无论它是展示体验还是折扣销卖,都难免会带来“遮蔽与选择的隐喻”,毕竟并非人人都是伟大的乔布斯的粉丝,北京大学有什么理由排斥其他品牌的电子产品?反过来,如果这间专卖店或体验店不属于特定品牌,而是轮流向师生提供类似“学生机”、“教育机”这样的优惠选择,或许倒是一个值得称道的举措。加拿大某大学决定今年向学生发放iPad作为教材,毕业时收回,因为并未增收学费,也就没有造成某种形式的强迫消费,大家对此并无异议。
话又再说回来,某个生活场域内的设施调整,主要还是应由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决定,外界置喙太多,未免喧宾夺主——千万别说什么“北大是天下人的北大”之类的蠢话。苹果店也好,咖啡馆也罢,如果有一定数量的北京大学或传媒大学师生觉得碍眼,或是生活学习的空间被侵占,依据“被冒犯者抗议”原则,他们自然会宣泄自己的不满,向校方施加压力以改变现状。这种时候,外界该关注的倒是校内的舆论渠道是否通畅,师生们有没有合法合适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学校的决策会不会顾及“学校居民”的日常感受,哪怕是无理由的反感。
当然,更理想的状态,是学校在类似重大设施调整之前,就能向“学校居民”咨询调查,了解他们的意向,以民主的方式进行资源最优配置,毕竟亡羊再来补牢,不省水不省电——这样,不仅师生的生活得以不断改善,他们还能从改善的过程中得到民主议事的训练,感受到自己对大学场域的责任与权利——我越想越美,差点儿忘了我们小区也还没有业委会。
杨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