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称浙江省国税局购买了一艘豪华游艇并公布了游艇剪彩起航的照片,这一爆料引发网友热议。浙江省国税局回应称,“这艘刚刚下水的‘国瑞号’是归浙江淳安县国税局所有,是为了替换原有报废船只新建的一艘工作用船。”原因是,淳安县的千岛湖上有1078个大小岛屿,岛上有数百户纳税户,这给当地国税的税收征管造成很大不便。(《潇湘晨报》9月26日)
浙江省国税局此番解释旨在以正视听,没想到激起更多质疑,盖因这样的解释有悖常理——依目前的税收征管流程,从手持《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表》开始,一系列具体而繁琐的完税事项,等待纳税人去税务部门办理,多头跑、多次跑之类抱怨因此不绝于耳,而税务部门大多只在日常稽查或专项稽查时,才会“登门拜访”。如果纳税人地处偏远且交通不便,首先面临很大困难和麻烦的是他们自己,而不是税务部门。即使这艘豪华游艇真是为执行有限的税务稽查任务而购买,税务部门这笔开支最终都将计入征税成本,最终还是由纳税人承担,这样的税收成本是否过于庞大?
不久前,《福布斯》发布的2009年中国内地“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结论再次引起热议,由此展开一场持续的大讨论。自2000年《福布斯》开始推出“税收负担痛苦指数排行榜”之后,中国内地的排位始终比较靠前,尽管中国财税部门曾多次澄清解释,却并未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财税专家热衷于从专业角度评判排名的科学性,普通民众则更愿意从自身感受出发,讨论当前税负是否令人痛苦——他们不仅在乎自己缴纳了多少税款,更在乎这些税款到底用在了哪里。以此衡量,税收成本是公众不得不在乎的一项直观指标。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系统提出的税收原则是,公平、确定、便利、节省。其中,最易被忽略的就是“节省”——税务部门往往热衷于标榜取得了何等业绩,而却掩饰为此付出的巨额成本。征税当然有成本,其额度越低,民众与企业的纳税成本就越小;在税收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降低税收成本,就可以将更多税金投入再次分配,而不是消耗在“路上”。税务部门的豪华游艇之所以刺痛公众神经,不在于其真实的购买目的是什么,而在于无论基于何种目的购买,都势必会增加税收成本,比起可能发挥的实际用途,其庞大的支出显得格格不入。
“花小钱办大事”是所有纳税人的共同期待,然而,我国虽是税收收入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却也是全球税收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美国的税收征收成本占税收收入总额的0.58%,日本为1.13%,中国这一指标近年来已接近8%(新华网2009年1月21日)。税收成本过高,在于某些税务机关缺乏应有的成本意识,也在于针对税务机关的考评只计算收入而很少考核成本。如果我们的税务部门一次次沉湎于“拣了芝麻丢了西瓜”而不自知,甚至因略有斩获而沾沾自喜,支付购买“西瓜”的成本,却只换回“芝麻”的纳税人,怎能不“痛苦”?
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