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白水搞了一个大动作:今年4月,白水县与影视明星许晴签约,确定许晴为白水苹果的代言人。当地宣传部门称,许晴的代言费用属商业机密不便透露,不过,1200万元是此次宣传的总费用,其中包括代言费、央视宣传费、高速户外广告费等。(《郑州晚报》10月19日)
明星代言某一种产品并不新鲜,产品借明星提高知名度,明星也收获大笔代言费,无可厚非。不过,问题在于,白水县并非一家企业,代言行为也并非完全是商业行为,财政支出的每一分钱都应该清楚明白,花重金找明星代言苹果,似乎不应该如此简单、草率、语焉不详。
即以1200万元的宣传费用而言,这笔支出理应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经过人大审议通过,方可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但遍查白水县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并没有发现有这样一项支出。其中,与此接近的“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总数也只有1143万元,即便其全部挤占,也不够1200万元的宣传代言费用。
可见,这笔钱很可能又是地方领导“临时决策”所确定的支出。人大代表既不知情,也无从知情,当然无法表达同意与否的意见,也就无从实施有效监督了。而一般民众,则更多的只是在风言风语的小道消息传播中,略知一鳞半爪。如果不是媒体介入,就连这1200万财政支出,恐怕也很可能难以坐实。
作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白水县2010年的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只有1亿元,以这样的财力,还敢于拿出1200万元请明星代言苹果,这样的决策不免太过轻率,其科学性十分可疑。花这么一大笔钱请明星代言,到底有多大必要性?白水县2010年财政预算显示,2011年,全县科学技术支出只有249万元,两相对照,让人浩叹。
白水县2010年财政预算报告还特别提到,2010年,全县共争取中央和省各类转移支付资金7.3亿元。也就是说,白水县负有决策之责的有关官员所谓的“大手笔”,其实是在拿国家和省里的财政扶持资金充大头、竞豪奢,是慷国家之慨。国家给予贫困县的扶持政策和资金补贴,往往就在这样的“大手笔”中被消耗掉了。
时下,很多官员喜欢热热闹闹的场面,请明星代言苹果是一例,请明星出演注定没有观众的影视剧是又一例,这个节、那个节,花团锦簇的热闹过后,除了花掉大笔财政资金,实际上并无更多的意义。此类怪象之所以层出不穷,关键在于政府决策的随意性,以及花钱的盲目性,而根源则是公权力的缺乏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