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1日电(记者韩俊杰 实习生刘盾)为严查高速公路客车违法行为,从10月26日起,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派出50余名便衣民警,分成20余组,前往全省18个地市暗访客车交通违法行为。便衣警察在跟车途中发现有超员、停车上下人等违法行为时,立即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方式报告指挥中心,及时进行查处。
另据介绍,为从源头上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河南省公安厅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对违法违规客运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
根据规定,“客运企业1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至9人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客运车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客运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和有效使用GPS监控装置,达到企业客车总数5%的(其中,卧铺客车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客运企业未对客运车辆实行GPS全程动态监控的;未按规定对长途客运驾驶员设置休息站(点)或驾驶员未按规定休息,达到长途客运车辆总数5%的;超员20%或超速50%以上的客车,达到企业客车总数5%的;不按批准的客运站停靠或不按规定的路线、公布的班次运行的客车,达到企业客车总数5%;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车辆或将旅客移交他人或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人的客车,达到企业客车总数5%”,只要年内有以上违规违法行为之一,客运企业都将被列入“黑名单”。
“河南省公安厅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实施‘黑名单’,在全国尚属首例。”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表示,除对列入“黑名单”的客运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和行政罚款外,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还将依据《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符合“黑名单”条件第一项三年内、其余各项一年内暂停办理客运企业新增经营项目、新增客运班线(旅游客运企业新增客运车辆)业务,不得参与客运线路招投标,年度企业质量信誉等级降低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