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日前曝料称,山东省济宁市在“十一五”十大杰出人物评选中收取“一元一票”投票费,并指“济宁经信委、济宁国资委、济宁广电局联合圈钱”。当地评选组委会承认,短信、固话、在线投票三大投票方式确实都要收费,还表示“收费主要是为了保证投票的公平和公正,防止一些网络投票公司的刷票行为,这也是国内的通行做法”。(《南方日报》11月2日)
组委会没有明确说明,他们所沿用的是何时何地的国内“通行做法”。恕我孤陋寡闻,对此“通行做法”也不甚了了。收费便收费,卖选票就卖选票,何以非要糊上一层花哨的破纸片呢?与其张口闭口就是国内“通行做法”,还不如索性拉一个更大的名头,与国际接轨呢。
评选活动之所以乱象丛生,与这一活动政商不分的模糊面目密不可分。济宁经信委、国资委、广电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红头文件,而评选的又是地方“十一五”十大杰出人物,可见,无论从发起方的背景,还是从评选的内容看,这一活动都被涂抹上浓浓的政府色彩。主办方济宁广播电视台和济宁新闻网,却将参与方式全部设定在均要收费的短信、固话和在线投票上,且与移动、联通、电信、快钱等中间运营商有着明确的分成协定,又使得这一活动带有了极强的逐利性。
尽管主办方一再表示,政府没有为活动投入一分钱,以佐证其收费的正当性、合理性,但是,政府的红头文件算不算投入?三个部门的潜在资源和影响力算不算投入?凡此种种,均可视为非资本的政府投入。一旦政府部门出面张罗,评选活动自然顺风顺水,既有了评选的必要性,也有了收费的正当性。至于这个过程中出现的乱收费行为,可以理解成是具体经办方未经授权的自行其是,也可以理解成部门默许之下的利益合谋行为。正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受到伤害的只能是公共利益。
这中间,既渗透着权力的霸道,也体现了商业的疯狂,而根源正在于此类评选活动背后影影绰绰的政府色彩。若要说果真有什么“通行做法”,这种政商不分、相互依傍,乱立名目、疯狂敛财的做法,大概才是时下一些地方真正的“通行做法”。
此前有消息称,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表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除已经批准的保留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常设项目。不知道山东济宁市的这个“十一五”十大杰出人物评选活动,属不属于“保留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