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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7日 星期一
中青在线

从韩国重罚企业谈起

别让违法者成本太低

骆沙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1月07日   10 版)

    韩国近日再次对多家垄断企业出手。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宣布:对包括三星电子、LG两家韩企及中国台湾地区4家企业进行处罚,罚款总额约合1.75亿美元,理由是其涉嫌垄断国际市场LCD面板价格。

    据报道,包括上述企业在内的10家企业,占据了世界LCD面板总产量的80%。这是个有点吓人的数字:当一项产品的原料、采购、生产、流通等所有环节都被几家企业占据时,大家合起伙儿来吆喝着涨价就成了易如反掌的事儿。这样看来,这笔处罚合情合理。

    与这个天文数字相比,我国针对企业的违规行为处罚程度,却有着天壤之别。

    今年5月,联合利华在我国涉嫌操纵洗涤用品涨价,被处以“200万元人民币”的罚单,此前,欧盟委员会因类似理由,对宝洁和联合利华开出高达3.152亿欧元的罚单。还有更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近期,广州市处罚了10个违规楼盘。其中6家楼盘“责令整改”,其余4家“责令改正”之余“罚款5000元”。

    面对这些动辄便获利上千万元的房产企业,违规成本仅为数千元?听到这一消息,我们心里不禁会打一个大问号:当企业的违法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计时,这样的处罚究竟在糊弄谁,又有何意义?面对形式大于内容的处罚,违规企业的胆子会不会越来越大?

    多年来,我国对于各种企业的违规处罚始终少之又少。即使偶有为之,也大都因为力度过轻、金额过少而让人感到是应付之举。除了对企业参与抬价行为充耳不闻之外,一些监管部门在面对企业浪费资源、破坏环境、违法用工等一系列不法行为时,也大都选择以类似的态度应对。

    事实上,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保护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的稳健发展是毋庸置疑的。但如果任其壮大,当企业发展到足以决定整个行业的兴衰、地方政府收入的多少、地区的发展态势时,也难免让人心生恐慌。那时,即使想对其有所动作,恐怕也只能象征性地开个罚单,应付应付媒体及公众了。

    还有一个问题,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说到底是企业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的取舍。表面上看,相关部门一味地宽容和保护能够让企业选择在该地生根发芽,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带来快速而显著的增长。但事实上,这样的短视行为却有可能牺牲未来几十年当地百姓的公共利益。这些年我们已经目睹了太多因为盲目发展而导致的环境污染、资源枯竭、人员伤害等事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画面绝非曝光之日才发生的,能造成如此严重的负面影响,必然已经存在了多日。多年来,违法、违规行为之所以能够瞒天过海,恐怕正在于一些当事者或无心或有意地选择视而不见,为其提供保护伞。

    在任何领域,规则的制定或是权力的行使,最重要的意义应在于保护弱者和大多数人的利益。以处罚违规企业为例,如果规则和行为本身是在取悦强者,与攀附又有何异?又谈何维护公众权利?企业自身也必须明白:你所使用的树木、土地、水源甚至空气,每一分一毫的资源都属于生活在这里的每个人。也就是说,企业的每一步成长势必伴随着公众的付出,回馈公众是必须履行的责任。

    谁也无权以微薄的代价将公共利益化为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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