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温州11月13日电(记者张和平)温州市政府13日出台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1+9”文件,率先在全国实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
温州是全国民营经济的先发地区,30多年来,民办教育走在全国的前列。目前,民办教育资源占全市教育资源的27.3%,仅基础教育阶段每年就为政府分担预算内教育经费近20亿元。但是,长期以来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也制约了温州民办教育的大发展。为创新民办教育模式,打造“学在温州”民办教育高地,经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温州市制定《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9个涉及“分类登记管理”“法人财产权”“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组合配套政策。
据温州市政府介绍,这套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主要创新亮点有五个方面。
在办学体制上,明确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者性质,对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按事业法人登记、管理,对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这一改革改变了过去民办学校待遇不公,既享受不到公办学校享有的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又要按照企业标准去缴纳相应的税费的问题。
在投资体制上,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进入教育事业领域。支持企业、行业、公办学校、外资等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办学。支持探索委托管理等办学形式。
在融资体制上,探索组建由国资引导、民资参与的教育担保公司。鼓励民办教育协会组建担保公司,为民办学校提供贷款担保等服务。支持事业型和企业型的民办学校将学校设施、非教学设施、学费收费权和知识产权作抵押或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在师资待遇上,凡取得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参加人事代理并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民办学校教师,均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退休工资。
在财政支持上,从2011学年起,温州市财政除了每年安排30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外,还以生均教育事业费为基准,建立政府向基础教育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经费投入制度。一学年民办教育财政资金投入将达到2亿多元,3年后全市每年民办教育公共资金投入将达7亿元。
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说,公办学校培养一名小学生,市级财政要出1.4万元,如果补助民办学校30%,只需几千元就可以培养一名小学生。课程一样,培养目标一样,而公共财政节约2/3,政府与民办教育实现双赢。
温州民办教育创办者、乐清育英学校校长林方秋说:“这些政策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民办学校发展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