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2011年11月25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社会组织的“婆婆”该下课了

王学进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1月25日   02 版)

    刚刚推出的《关于广东省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将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无须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新京报》11月24日)

    此方案亮点很多,最引人注目的是,允许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无须再找一个业务主管单位。也就是说,广东省的社会组织无须找好“婆婆”后再申请登记,这等于为众多社会组织获取合法身份敞开了大门。这样一来,民政部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广东将不再适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本来就只是一个部门条例,并不具有太强的法律效力,早就应该修订了。可就是这样一个部门条例,像一道紧箍咒,长久以来缠绕在诸多社会组织头上,使它们无法获取合法身份,只能可怜巴巴地从事一些“地下活动”。上月底,笔者参加了第二十二次全国教育内部报刊协作交流会,从秘书长的介绍中,吃惊地发现,这样一家全国性的教育协会成立了22年,至今还是“黑户”,原因就是因为找不到一个“婆婆”。

    那像这样的“黑户”全国有多少呢?去年12月14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引用专家的估计数字,为300万,实际数字可能还不止。相比于38.1万个具有各类合法注册的民间公益组织(截止2007年年底),不明身份的将近多10倍,由此给我国的社会事业尤其是公益事业造成的损失难以估算。

    事实证明,那些找到了“婆家”的社会组织既不能从“婆婆”那儿获取资金支持,又不能得到什么业务指导;“婆婆”也并不乐意多出这样一个外来“媳妇”,好处得不到不说,出了事说不定还要承担责任。当然,对管理部门来说,有这样一个“婆婆”管着社会组织,万一社会组织出了问题,追查起来就容易得多。

    假如民政部参照广东省的方案,修订或者删除《条例》中的限制规定,允许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那300多万家社会组织就能获得合法身份(如算上今后再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数目更加可观),就能名正言顺地开展社会救助、社会服务等一系列公益慈善活动,由此为政府转移、承接大量行政职能和行政权力,将大大减轻政府压力,促进“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型,孵化和壮大公民社会。

    就政府而言,允许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失去的只是一个不称职的“婆婆”,得到的却是成千上万个“好媳妇”、“贤内助”,何乐而不为呢!

“镇江模式”的核心是学生为本
租借豪车:“屁股下腐败”的新变种
县委书记不兼人大主任值得期待
中国离超级大国有多远
社会组织的“婆婆”该下课了
日本人为何不谈房子
微言快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