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青海省教育厅发布了一份名为《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条件补充规定(暂行)》的文件,这份文件被视为全国第一份异地高考实施方案。
此前,根据青海省政策,省外落户人员子女必须符合青海省教育厅规定的“两五一三”条件,才能在青海省参加高考并参与青海省内外普通高校的录取。“两五一三”条件即: 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青海省满五周年;家长在青投资经商营业执照满五周年;考生在青海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青海省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
但这一次,青海省大大放宽了对“两五一三”条件的限制,比如,只要考生及家长在高考报名前已在青落户且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青海,并且其原籍省(区、市)高考科目与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则由省招办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进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参加高考。因此,这也较好地解决了省外来青海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因高考报名条件所限不能参加高考的问题。
青海省招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雅拉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个政策受到了外来务工人员和经商人员的欢迎,也得到了青海各族人民的支持,“大家普遍反映都很好,我们没有听到负面的声音。”
不过,这个方案对外省来青人员的落户年限、在青就读年限、报考院校批次等方面也作了一些限制。如考生及家长在高考报名前落户青海不满一年且考生学籍在高考报名前转入青海并在青海就读高中一年以上者,虽能在青海考试,但只能参与青海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的录取。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教授说,由于目前高职高专面临招生难题,相信对异地高考加以某种程度的放开会是常见的选择。
青海的方案依然是建立在户籍制度上的,今年比青海更彻底的方案曾出现在湖北省的一份文件上。据《楚天金报》今年8月13日报道,《201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称:“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内高中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只要高中三年学籍注册在湖北,均可在湖北省内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从2009年秋季入学、2012年毕业的高中毕业生开始实行。此后的户口在外省、但在湖北省内高中就读的往届高中毕业生,持湖北省的高中毕业证,也可在湖北报名参加高考。”
然而,作为劳务输出大省,湖北省的这份方案却因种种压力而未能付诸实施。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湖北本来就是“高考高地”,本省考生之间竞争非常激烈,放开异地高考,势必会降低本地学生的录取机会。
他认为,就目前而言,完全无视户籍而基于学籍进行的高考改革会面临巨大的困难,很难出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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