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2011年12月07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很多时候决定“新闻性”的并不一定是车轮下的生命,而是肇事车主的身份标签、领导对事故的重视程度、舆论对同类事件的关注热度,这些要素影响着媒体报道的取向进而左右了舆论的形成

“渣土车肇事”为何进不了舆论的风暴眼

陈方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2月07日   06 版)

    在古城西安,运送建筑垃圾的“渣土车”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继12月2日10岁女孩琪琪惨死于渣土车轮下之后,12月4日,一位76岁老人在买菜回家途中,被飞奔而来的渣土车夺走性命。5日凌晨,“渣土车”又夺走一名21岁西安男子的性命。

    4日连夺3命,这只是12月以来西安渣土车创下的纪录。而据该市交警部门透露,今年以来因渣土车引起的重大交通事故已致51人死亡,渣土车的“疯狂”实在让人愤懑。

    如此密集的渣土车事故,事实上并未引起应有的强烈反弹。即便在很容易形成舆论焦点的微博上,相关转发和评论也屈指可数。偶尔有媒体报道一下,也很快轻飘飘地从信息海洋中飘过去;浏览网页,如果不去刻意搜索,你已经很难再记起渣土车造成了多少悲剧。

    是“渣土车事故”太个案而不具备普遍性吗?恐怕不是。当下中国很多城市都在大兴土木,渣土车随处可见。是“渣土车事故”不够严重吗?也未必。4日连夺3命的交通肇事频率足以令人惊悚,去年6月24日~28日短短5天里,石家庄、邯郸、张家口三地已发生5起渣土车侧翻事故,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一起还是一家三口的灭顶之灾。

    渣土车因“疯狂”而造成的一起起惨剧为何不能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大概只因它不具备“新闻性”吧?所谓“新闻性”很多时候和眼球注意力有关,如果把上述“渣土车”全部替换成“宝马”,舆论还会像现在这样平静吗?为某种现象简单地“贴标签”并非好事,但同为交通肇事,如果车主开的是“宝马”,舆论便乌泱泱地关注,新闻跟进评论聚焦,宝马车主“插翅难逃”;如果是“渣土车”,再严重的交通肇事似乎也很难抓住公众眼球。

    是不是“渣土车”司机大多也是弱势群体,其谋生的不易激发了舆论的同情心?这个理由也不能成立,一起起渣土车肇事惨剧早已无法激发公众对渣土车司机的身份同情。在一些城市,“渣土车”甚至也成为“特权车”,交管部门对其违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渣土车事故缺少关注,最有可能的原因是,在舆论的判定标准里,这样的新闻就和渣土车的名字一样“土”得掉渣,它们不像“宝马”那般惹人注目。

    舆论有时候确实势利。甘肃正宁发生了校车惨剧,一时间校车问题似乎成了舆论视野里最值得关注的事件。有些地方个别“校车”发生了侧翻,乘车的孩子们受伤了,媒体也倾力关注。不是说这样的新闻不能关注,我是怀疑,如果不是在目前“全民关注校车”的大环境里,媒体会去关注一起因侧翻而导致孩子受伤的“普通”交通事故吗?

    渣土车、宝马、校车,它们因交通肇事导致的悲剧一定程度上说都是“同等级”的,可事实上激起的舆论涟漪却有天壤之别。我们强调生命的平等,同样的悲剧却引起了非等级的舆论反响,我们说这是“新闻性”决定的。可是,很多时候决定“新闻性”的并不一定是车轮下的生命,而是肇事车主的身份标签、领导对事故的重视程度、舆论对同类事件的关注热度,这些要素影响着媒体报道的取向进而左右了舆论的形成。

    “渣土车肇事”没能进入舆论的风暴眼,那民众为何不能自发地掀起舆论漩涡呢?只能说,很多时候我们对生命的关怀与敬畏都还停留在表层。对“渣土车”的关注如此,对那些弱势群体的救助何尝不是如此?跟着媒体跟着热点走,媒体和舆论指向哪里,我们就奔向哪里。而真正的公民社会里,成熟的公民也应该独立于媒体和舆论的漩涡之外,学会自主地投放自己的关怀与爱。

是不是该“抗雾救灾”了
帮农民工讨薪,靠得住的还是机制
有一种安全事故叫“破坏性试验”
某报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
规则前人人平等可总有人想“更平等”
“渣土车肇事”为何进不了舆论的风暴眼
保价
微言快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