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12月8日电(记者韩俊杰)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委、市政府出台意见,明确规定由县级财政每年拨付每个乡镇、街道团组织不低于两万元的工作经费,使得河南省乡镇、街道团组织经费保障难题率先予以突破。
据记者了解,团河南省委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团组织办公经费保障工作的指示精神,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团河南省委首先抽调专门人员,从省、市、县3个层面就共青团、民政、计生、司法、公安、妇联等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情况,尤其是系统内面向乡镇、街道的经费支持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最终梳理出“省级团委靠前高位推进、省辖市党委政府出台政策、县级财政统一拨付经费”的工作思路。
调研结束后,团河南省委党组立即向省委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了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关领导作出专门指示,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与团组织一道共同研究、协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按照每个乡镇、街道每年不低于两万元的标准,从制度上切实保障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工作经费,推动全省基层团组织健康发展。
为有序推动各省辖市出台相关政策,河南先行选择乡镇、街道数量最多,最能代表河南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省情的南阳市开展工作。通过反复酝酿、充分协商、密切沟通,日前,南阳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共青团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县(市、区)政府要将基层共青团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县级财政按照每个乡镇、街道每年不低于两万元的标准,统一拨付工作经费;乡镇、街道政府根据共青团承担社会事务不断增多的实际,对共青团开展的重点活动和青少年公益事业,核拨必需的专项活动经费,并建立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团河南省委书记侯红说,下一步,团省委将继续努力,积极协调全省各省辖市党委政府全面推出对乡镇、街道团组织办公经费保障的政策和措施,争取在更短的时间、更广的范围破解乡镇、街道团组织经费保障难题,为把共青团组织和工作面向基层的“桥头堡”推向乡镇一级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