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因牵涉“豆腐渣”大桥坍塌事故(见本报2011年8月10日报道《海南万宁:快建成的桥塌了——该项目没有经过招投标》),海南省万宁市公路局原局长周德政、该局生产技术股原股长蔡锡雄、分管生产技术股的原副局长郑斌等3人涉嫌渎职犯罪被检察机关公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万宁公路分局在组织实施太阳河大桥水毁修复项目过程中,未依法进行招投标。蔡锡雄和郑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授权委托人资质、资格材料没有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2010年12月16日,周德政仅通过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就指定了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因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朱福新(另案处理)和不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李清太(另案处理)冒用其他公司名义,分别取得了太阳河大桥水毁修复工程的施工承包权和监理委托权。朱福新通过福建籍包工头林泉美(另案处理)临时召集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明知施工方违规操作,蔡锡雄及郑斌却没有阻止,从而导致大桥于2011年8月8日坍塌,造成两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45万元的严重后果。
2011年9月8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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