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12月20日电(记者王鑫昕)四川省广元市近日出台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带团建工作。其中一项务实举措是,乡镇(街道)团委工作经费将按照每年两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
今年,为了激活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广元市建立了一系列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党组织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党建“牵引力”;建立综合保障机制,强化团建“持久力”;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强化工作“推动力”;建立整体联动机制,强化广泛的“整合力”。
相关机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实行量化考核标准。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工作被分成8项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范围,并对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逐项考核,总分100分,从而使党建带团建的考核工作得以量化落实。
比如,广元市要求,在乡镇(街道)团组织,由35岁以下的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担任书记,并设专职副书记1名和多名编制外副书记,有干部调整的团组织班子要在3个月以内配齐新班子。
长期困扰基层团组织发展的经费保障问题,也将得到缓解。中共广元市委近日决定,将县(区)团委活动经费按照青少年数人均不低于0.5元的标准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乡镇(街道)团委工作经费则按照每年两万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这项政策将惠及广元全市245个乡镇(街道)。
广元市要求,党委分管领导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共青团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共青团工作中存在的实质性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