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施行了12年的《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即将进行修改。国土资源部于21日发出通知,公开就《闲置土地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相比以前的版本,草案增加了一项重要内容,规定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接到《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15日内,向土地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每日经济新闻》12月22日)
在长期以来形成的房价上涨趋势的诱导下,开发商拿到地块以后不必花精力投入房屋建造,就可以坐收土地价格上涨所产生的巨大盈利。在资本市场上,一家上市公司拥有一块闲置土地,就可以被炒手用来作为推升股价的题材。于是,在一些城市里,一方面因房源紧张而导致房价上涨,另一方面却有大量土地任其荒芜,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市场调控进行一年多来,清理闲置土地这项工作却未曾取得大的进展。国土部去年曾经展开一场声势颇大的摸底调查,基本掌握了国内一二线城市闲置土地的情况。当时公布的材料说,到2010年5月底,全国共上报房地产闲置土地2815宗,面积16.95万亩,其中闲置时间5年以上的地块共875宗,占31%。按照当时的声势,似乎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些闲置的土地就将被利用起来。但令人疑惑的是,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这些闲置土地的处理却再无下文。
国土部在房价出现拐点、市场调控也期待进一步深化的当下,着手对《闲置土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颇有深意。而正在征求意见中的这个草案,将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纳入管理范围,也表明国土部看到了闲置土地大量出现的症结所在。通常情况之下,我们一说起闲置土地,总是将它视为无良开发商一手造成,殊不知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思维的驱使下,将一些条件尚未成熟的土地推向土地拍卖市场,更是一个重要原因。草案中列出了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各种表现,可谓招招戳中要害,如政府未按合同规定将土地交付给开发商,政府供应土地存在权利不清,因国家政策要求需对原约定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等等。所有这些,责任都在政府,如果一味要求开发商来承担责任,显然不符合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
地方政府拍出了土地,收进了真金白银,却给市场留下了烂摊子,国土部这次借着修订法规的机会将这个真相捅破了,也让我们看到了前一时期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收效不大的原因。值得担心的是,由于大量闲置土地是由政府所造成的,国土部在这方面的管理很可能会陷入僵局,从而使修订后的法规成为一纸空文。地方政府对于自己辖下土地的事权显然要高于国土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草案虽然触及了政府原因,但却难以开出治理的“药方”,而只是提出可以由县级以上政府将闲置土地收回。这样一个圈子兜下来,结果就是让地方政府自己处理自己。草案中还规定对闲置土地可以征收闲置费,对于一些仍在囤地的开发商固然可以这样处理,但对于一些由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如果仍要求由开发商缴纳闲置费用,岂不是反而给地方政府提供了因失职而创造罚款收入的机会?
大量闲置土地的存在,与高房价一样,有房地产开发商的责任,地方政府同样难辞其咎。而要清理闲置土地,不能仅仅停留于事后查处,更重要的是,国土部应该督促有关部门改变目前的供地模式,要求地方政府推出的每一块土地都必须符合开发条件,要求地方政府信守与开发商的合同,不随意改变已拍出土地的用地规划,不能听任地方政府为了壮大“土地财政”的腰包而为所欲为。
周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