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决定于2012年1月1日起,按欧盟碳排放费用体系对所有进出欧洲国家机场的航班征收碳排税。这一法令引发了世界其他国家的普遍抗议。
美国航空公司以“歧视性措施”和违反“芝加哥公约”等理由对这一法令进行了上诉,但于本月21日遭到欧洲法院驳回。欧洲法院认为,“欧盟的碳排量交易体系在航空运输领域的实施既不违反相关国际关税法,也不违反有关领空开放的协议”。
欧盟航空碳税征收计划是法国率先提出的,目的是改变民航业的“绿色危机”。在法国的推动下,该计划又被列入欧盟“能源—气候”一揽子方案,于2008年12月获得通过,并定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开征。自此,任何出入欧盟的国际航班都必须缴纳15%的航空碳排税,否则将会被处以“每排放1吨二氧化碳缴纳100欧元罚款”的惩罚,并被禁止在欧盟境内飞行。
征收碳排税的计划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强烈不满。美国议会已经通过了相关法案,禁止美国航空公司缴纳这项税收;印度政府也要求本国航空公司不要屈服于欧盟的该项税收规定;中国政府也表示强烈反对,并明确表示如果欧盟一意孤行,中国将采取相应的商业报复措施,这必将带来严重后果,而首先受到冲击的就是空客的制造商。早在2009年年底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召开时,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就代表中国政府,对欧盟碳排放费用体系表示反对。
以维护世界各国航空公司利益为首任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也重申了对这一法令的异议。该协会认为,这一法令的颁布直接导致了世界各地航空市场的失调。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声明,在它的倡导和努力下,各国航空公司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正在显著减少。预计到2020年,飞机煤油消耗将会减少1.5%,而到2050年止,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将减少一半。该协会主席泰勒宣称,“我们需要的是一个被国际民航组织承认的国际性的可行方案”,而欧盟的排碳税显然不在其中。目前,国际民航组织的36个成员中有26个成员拒绝接受这个法令,他们在11月初就建议说,欧盟碳排税应该只对欧盟成员征收,而欧盟以外的航空公司应该被免除征税。
经估算,欧盟在2012年对各国航空公司征收的碳排税总额将达到7.05亿欧元。欧盟气候变迁行动执行委员海德嘉女士建议各航空公司将票价提高2欧元至14欧元以弥补碳排税带来的经济损失。不过,由于各国航空公司已经将燃油税加入票价之中,这一建议也令他们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