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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9日 星期四
中青在线

家委会,有多少教育问题假汝之名

何勇海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2月29日   02 版)

    有媒体人近日发微博称,18日下午,北大附小4年级2班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办联欢会。酒店及学生日前证实确有此事,场租费8100元,参与家庭平摊;餐费每人240元。学生称,班里曾在别的酒店举行联欢会,“这次去的地方好”。北大附小副校长称,联欢会并非学校组织,可能是家委会举办的。(《京华时报》12月27日)

    在笔者看来,此举不应提倡,哪怕学生家长非官即富“不差钱”,勤俭节约的教育理念仍不过时,不要让孩子那么早就轻易受到铺张、奢靡之风的影响,否则会对孩子的价值观造成不良影响。再说,一班学生当中,总有家庭不富裕者,集体活动应遵循“就低不就高”原则,从而追求教育的平等。让祖国的花朵,过早地盛开在奢侈的“暖房”中,这样培养出来的下一代,不拜金才怪呢!

    让人奇怪的是校方的解释,又一次把失管、失察之责推给了家委会!作为一名家长,笔者早有一种深切体会:学校面对学生家长,出头的往往是家委会,而不是学校本身;家委会似乎已成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组织学生校外活动等的挡箭牌,以家委会名义组织违规补课,以家委会名义购置高价校服,以家委会名义收取名目繁多的订报费和活动费……北大附小这场小学生的“五星级酒店联欢”,恐怕仍然只是以家委会名义,掩人耳目而已。而一旦有教育问题被曝光,便把责任水到渠成地推给家委会,把学校的“屎屁股”擦得一干二净。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值得警惕!

    家委会本应为家长代言,参与学校的管理、监督和评议。十余年前,家委会作为新生事物出现时,尚具备这种功能。去年,我国制定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如今,随着家委会蔚然成风,它却发生了变异:要么只是应景,丝毫不起作用;要么成了一些学校敛财的“尚方宝剑”和抵挡舆论非议的“万能盾牌”,因而被一些家长讥讽为学校的“收钱会”,成为学校乱收费或老师借机揩油的傀儡。

    有报道甚至称,某些家委会已沦为复杂的社会小团体:家委会成了学校敛财的“托儿”,其成员的孩子购买校服、参加活动等便会享受不交钱的优待;学校领导家有红白事,家委会出面送人情;在政府部门任职的家委会成员生病,家委会竟也备厚礼慰问。如此家委会,又如何真实地反映出家长们的心声?

    有论者曾指出,“家委会”变异,会使学校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身披家委会的外衣而合法化,进一步损害家长利益,弱化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和权利。家委会必须回归其设立初衷。改指派为“民选”,赋予家委会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评议权,明确家委会的地位和职责……这些应当成为教育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在一些国家,家委会甚至有任免校长、选聘教师的权利。

    但愿,日后家委会不再是学校的“托儿”,也不再是学校推卸责任、掩人耳目的“替罪羊”。笔者不信,在北大附小这场“五星级酒店联欢”背后,家长真就那么心甘情愿地奢侈消费,而且用奢华的联欢去“毒害”自己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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