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网传被丈夫和小三“逼死”的杭州媳妇,近日居然毫发无损地出现在某电视台的一档对话节目里,对此网友纷纷感慨:“不管谁是谁非,我们的善意确实是被浪费了。”
尽管“很受伤”,可比这更浪费感情的事大家早领教过了。去年某地方台制作的情感类谈话节目《我给儿子当孙子》,“真实”展现了一个“不孝”儿子对父亲出言不逊、百般欺辱的过程。节目播出后引发众怒。面对震怒的观众,“嘉宾”无奈之下道出真相:“儿子”、“父亲”竟都是雇来的群众演员!据业内人士透露,全国层出不穷的百余个“感情故事”节目中,这样的“临时演员”不在少数。
针对备受诟病的婚恋交友、情感故事、游戏竞技、访谈脱口秀等几类电视节目的过度娱乐,新年伊始,广电总局打出重拳。《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各卫视频道在晚上7:30~10:00的黄金时间每周娱乐节目不能超过两档,全国每年选秀类节目不超过10档,且类型不得重复。一夜之间,作为荧屏黄金档重头戏的娱乐节目被砍掉了2/3。
广电总局这次为何出手如此之重?
据国家广电总局收听收看中心统计分析,目前中国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19:30~22:00内播出的娱乐性较强节目每周总计126档,平均每晚有17档该类节目同时播出,而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中,日播新闻类节目时长达到两小时以上的只有15家。荧屏黄金档出现的节目类别比例失调、娱乐泛化、制作粗糙等现象,一直以来让人担忧与不解。
有人说,20年前看电视,几乎找不到娱乐节目;20年后看电视,几乎找不到没有娱乐节目的频道。选一次秀,相一场亲,面一轮试,炖一碗养生汤,编一段离奇人生,攒一场亲情恶斗……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晚黄金档拿遥控器按一圈,中国观众的电视时间几乎被娱乐所包围——PK选秀、游戏狂欢、情感纠葛、家庭冲突,满眼都是娱乐,电视台成了夜总会。追求娱乐至上、忽视思想内涵、排斥审美追求、拒绝承载社会责任和主流价值的倾向,有愈演愈烈之势。
如果说同质、抄袭、克隆显示的只是原创的缺乏和急功近利的炒作,那么低俗化就是对于电视公共服务功能的彻底背叛。
“不是娱乐新闻社会化,就是社会新闻娱乐化,要不就是主动制造争议性事件,最终结果就是让雷人文化在娱乐节目中蔓延。”娱乐策划人田金双认为,现在整个娱乐节目的气氛是“诱导公众”,力图在短时间内用爆炸效应迅速吸引眼球,取得收视率。情感类节目被商业化操作;学术类、科教类节目向“娱乐”转型;访谈节目在煽情之余热衷于挖掘隐私;即使是选秀节目,对选手判断的标准也已经从艺术专业角度转向看这个选手有多惨。
除了“欺骗感情”,更有—些节目为了迎合部分观众的“重口味”刻意放大人性的丑恶,编造出恶俗甚至严重突破社会传统伦理的故事,来满足观众的猎奇欲和窥探欲。“因为拆迁款母子成仇”、“用金钱横刀夺爱”、“母亲残疾卧床被众子女抛弃”,当这些话题长期以“表演”的形式,“真实”地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对社会人心的影响,已经不仅仅是“猎奇”或是“媚俗”所能概括的了。
“这些做法已经丧失了文艺作品用真实的力量打动观众的基本诉求。在反对低俗化的行动中,拿什么奉献给最广大的观众,已经成为广大电视文艺工作者不得不深入思考的核心命题。”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丹彦说。
过度的娱乐化,传递的只是消极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或疯狂拜金、或肆意侮辱、或大胆雷人,为节目带来了高收视率的同时,“个性十足”的嘉宾们也迅速蹿红,成为“话题明星”。一些拜金、自私、做作、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爱情观、价值观,通过电视节目选定的“毒舌”、“酷哥”、“辣妹”嘉宾们广为传播,家长们看后不免心惊肉跳。
据一家知名商业网站调查,认为“当今中国电视节目存在过度娱乐化倾向”的网民占86%。据对相关新闻跟帖统计,对广电总局调控电视娱乐节目的管理新规持拥护支持态度的超过80%,绝大多数观众的态度是“电视可以给人娱乐,人们也有权享有电视带来的娱乐,但娱乐也应该有度,超越了这个度就可能变得低俗。”
田金双认为,电视节目的泛娱乐化在某种程度上正在消解电视传播的社会功能、信息功能、服务功能,过度娱乐化会让电视失去力量,以“快餐文化”、“过度娱乐”来获取短期经济利益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它毁掉的不仅是媒体自身的品牌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更是整个社会的文化生态。
未来国内娱乐节目的出路到底在哪里呢?
“造成电视传播低俗倾向和泛娱乐化现象的终极原因,是中国电视在市场化进程中对利润指标的片面追求。因此,用主流价值观统领中国电视的评价标准是大势所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时统宇看来,首先应该有制度保证,“增加新闻类、社教类节目的比例,缩小游戏娱乐类节目的播出平台”。同时他建议:“把欣赏指数、满意度等软指标变成具有市场导向的硬指标,着力构建电视节目恪守审美与艺术价值判断的游戏规则。”
“全世界范围内,对广播电视的管理都是非常严格的。这基于一种法理上的认识,就是电视频道资源是公共资源,获得这种资源使用权的机构有责任履行义务。而这个义务就是弘扬主流价值观,保护本土文化传统。”中国公益传媒基金会副理事长高强表示。
据业内专家介绍,矫正“过度娱乐化”,西方国家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如美国政府对电视低俗节目的监管,包括建立评估系统、进行分级控制、引入技术屏蔽手段、鼓励公众监督、成立监管的专门机构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又如BBC、法国电视台等欧洲国家的媒体,每个节目的策划团队后面都跟着强大的律师团,由律师团来判断其合法性,从而在节目成型之前实现对其的监管。
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规定的三个“不得”,把电视台推到了一个全新的价值坐标上。但是,社会风气的涤荡是一项巨大又庞杂的系统工程,营造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电视娱乐文化,除了政策约束,更离不开包括政府、媒体、受众在内的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文化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