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南京锁金村一处路口,10多位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肃立围观占道经营的鱼摊,不一会,摊主便抵挡不住,匆忙撤摊。据了解,当天是春节后上班首日,节日中占道经营的商贩们已回到开门营业的农贸市场里,但有少数摊贩仍滞留在路边做生意,在城管执法时软磨硬扛,城管队员便采取围观执法的方式,盯走摊贩。(《扬子晚报》1月30日)
对于这起“目杀”违章经营,网友用的最多的词是“沉默是金”,褒誉之意溢于“词”表。笔者以为,比起此前暴力执法,城管这种不动手也不动口的举动,的确是“了不起的进步”(网友语);但就行政执法程序要求而言,南京城管执法的沉默不是“足金”——存在执法程序不到位、善意劝导未就位的问题。
根据行政执法的相关法规,以及城管工作有关制度,像鱼摊偶然性占道经营行为,应使用简易执法程序。然而,再简易的执法程序,告知对方行为的具体错误所在,提醒对方拥有的“申辩(诉)”等权利,以及继续坚持错误行为的后果等几个基本要素是断不能省的。也就是,规范的城管执法是不能保持沉默的,即使遇着一个聋哑残疾人,也要用手语等方式“说”出法规所要求的程序性语言。
对于南京城管一言不发逼走鱼摊,在笔者看来更像是“冷暴力”:10多位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肃立围观在摊点旁,在以巨大的执法压力威逼对方同时,也在阻断摊主与顾客的交易,从而根本上“赶”走摊主。这样的“沉默执法”,虽然收到了撤摊走人、还道畅通的执法效果,但被执法者(摊主)服不服,可不可以申诉,都是个问题。很难说,“沉默执法”结束后,摊主不会卷“摊”重来。
笔者还想援引“目杀”先例作进一步的对比。有一天,在纽约街头,两个警察抓到一个闯红灯的司机,其中一个警察从摇开的车窗非常粗暴地抓住司机前襟要施暴。这时,周围响起了上百人的声音:“我们都在看着你!”那个警察见此情景,顿时赶紧放开了手……事实上,那个美国警察忌惮的不是上百人的目光,而是那么多人提醒警察他们在实施对警察执法的监督权。虽然民众监督不需要提醒,但提醒却有震慑效果,这就是程序的力量所在。
城市管理需要手段创新,但再怎么创新也不能违背法规制度,不能丢弃应有的程序要求。南京城管执法中的沉默不是“足金”,存在必须纠正的刚性问题,希望各地不要跟风效尤。
小石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