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邻居问,被打的案子破了吗,小区的业委会成立了吗?我只能告诉他们,案子没破,业委会成立一波三折。”家住北京大兴区翡翠城的周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2011年11月19日,周健在自己居住的小区被一群人袭击,他怀疑是因帮小区居民维权所致,要起诉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1月2日,负责调查此案的警察来到周健家中,让他辨认嫌疑人照片,他一眼就认出了袭击他的嫌疑人。
业主被打
翡翠城的开发商是北京市华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区的管理方是华润置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周健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小区里遭到袭击——2011年11月19日18时30分左右,周健从外面回来。他记得当时天已经黑了,刚下车,就看到有几名身高均在1.8米以上的壮汉凑了过来。
其中有人问他:“你是四川人么?”还没来得及回答,这几名壮汉就开始对他拳打脚踢,将他打倒在地。其间,他大声呼救。打人者则边打边说:“你再带头闹,还闹不闹?”
待打人者离开,周健已经满脸是血。
周健是网络上著名的公益人士,网名才让多吉。当他把自己挨打的消息发布在微博上后,立即引来了粉丝们的关注。媒体人邓飞说,才让多吉曾组织过对四川地震灾区的大规模民间救援,希望有关部门严惩凶手。
周健说,自己平素也没什么仇家,这次挨打可能跟他参与小区维权并推动业主大会成立有关。
周健说,住在翡翠城小区,各种各样的烦心事儿不断——自家的地下一层不敢放任何东西,因为下水道经常堵塞。虽然多次找物业修,却一直修不好。至于漏雨、房间不保温等现象,更是一些住户家的常见问题。
周健说,除了维修,小区治安也出现问题。2011年国庆期间,小区出现了3起入室盗窃案件。
纠纷不断
2011年8月,就小区出现的房屋质量和安全问题,周健与其他几人代表小区业主,与物业方华润置地交涉,但问题一直未解决。
当年10月,周健又与其他业主一起筹建业主委员会。他在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启动小组担任组长。
周健介绍,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曾侵占了小区8万平方米的社区公园,盖“华润公元九里”的售楼处,后被政府叫停;之后又侵占小区会所,改建临时售楼处;小区附近原来一块幼儿园配套建设用地,被华润侵占。而另一方面,对小区房屋存在的结构性损害,华润置地却一直没有给业主大修。
周健称,自己被打至今,曾两次与物业公司交涉,但物业公司始终未就治安情况向他解释。
“作为一个业主,在自己的家门口被打,物业有责任给我一个明确说法,比如什么时候调查此事,但是物业却一直没有表态。”
华润置地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周健一直在论坛和微博上说是物业指使人打的,对华润的声誉客观上产生了负面效应。华润置地跟他面对面沟通过,也配合相关部门去调查——此事如果在小区内发生的话,小区的安保是有责任的;如果是外面发生的话,这个事只能表示同情了。如果物业有责任,第三方会有调查结果。
周健称,在警方的立案回执书上明确写着,他是在自家门前被殴打的,现场留有血迹的照片可以证明。记者在警方的立案回执书上看到,案发地点是翡翠城香留园××号(周健家门牌号)楼下。
该负责人承认物业公司的工作有瑕疵,愿意接受媒体和业主的监督。
该负责人说,业主成立业委会是好事。成立业委会之后改聘新的物业,华润也可以投标;不用华润,华润就撤出。有关安保问题,该负责人称,周健被打之后,进行过整改,也请过好几个业主到中控室参观。总公司派了一个安保经理支援,并给业主发了公开信,在经费支持的情况下,可以成立小区的内保队伍。
关于占用花园和会所,该负责人称,华润跟政府部门有过书面承诺,暂时占用,然后变成公共用地,交给政府,给附近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场所。现在开始拆除了,今年5月整改完了,就可以正常使用。
附近幼儿园的规划是大兴区规划委和建委负责的,这位负责人称,自己得到的消息是,这块地根本就没有出让。翡翠城物业和业主闹这么大矛盾,是因为年初物业公司把拖欠物业费比较久的业主,包括周健告上了法庭。这些业主两到三年没有交物业费,少的欠费1万多元,多的欠4万多元。2010年的物业收支状况公开了之后,业主共拖欠90多万元物业费。总公司每年要给翡翠城物业拨款100万元,才能平衡收支。
周健则说,2004年他买翡翠城现房时,多缴纳了物业费,跟物业协商决定免去2007年全年和2006年3个月的物业费,当时是私下协议,没想到后来物业竟以此为借口起诉了200多户业主,大部分业主是这种情况。根据合同规定,物业公司要每年公布财务状况,但直到今年,物业公司才第一次公布了2010年的财务状况,并且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跟最后总数,差了几十万元。
物业维权背后往往有利益之争
曾帮助过多位业主维权的专家舒可心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一些业主维权被打事件的背后,可能存在开发商、物业公司跟业主之间的利益纠葛。
周健说,只有政府有所作为,保障机制才能够建立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解决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的根本办法。
目前成立业主委员会有难度。尽管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法律并没有限定具体的时间段,很多物业也就借此拖延成立业主委员会。
另一方面,成立业主委员会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难处,比如相关法律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60名业主的签名,以个人的名义很难组织。
“每一次新的关于物业的条例出台,都是业主维权的高峰,也是出现业主被打情况的高峰。”舒可心说。
2010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从2010年10月1日起,北京市住宅小区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不得以事实服务为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法律在一点点进步,帮助业主拿回一些被物业公司侵占的权利。物业公司当然不愿意把抢到手的权利让渡,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由此产生。
舒可心说,当年《物权法》颁布时,也是一个业主维权的高峰,因业主维权被打伤的刑事案件,北京市共有10起左右,但破案率只有一成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