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日电(记者李新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今天对外公布了相关的《贯彻意见》,其中提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两人户及两人以上家庭配售,将出台具体办法引导单身年轻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对《贯彻意见》进行了解释,强调北京市住房保障工作将着眼于建立完善符合首都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着力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着力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以租为主”转变;着力完善建设、审核、分配和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北京市今后要逐步实现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四房”统一申请、审核、分配。建立统一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和住房状况等审核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动态化管理和实时审核,提高审核准确性。建立保障性住房信用记录档案,完善申请人承诺和定期申报制度,对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加大惩戒和媒体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