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庆温泉果菜基地,盖着防寒被的温室大棚内没有任何取暖设施,栽种的大葱已经冻得发硬。
本报记者 吕博雄摄
自去年年初开始,黑龙江省林甸县的佘志全等19户人家就成了上访专业户,在各级政府信访办都挂了名,甚至还向中央多个机关递交过举报信。
佘志全们实名举报的是该县的“天字号项目”。他们从当地长青林场承租的土地就是因该项目被收回。除了反映县政府没有给予他们认为应得的补偿,他们还罗列大量数据,直斥该工程被当地民众认为是“败家工程”。
官方资料显示,该项目名为大庆温泉果菜基地,计划投资61.3亿元、规划面积2456公顷,项目规划建设温室大棚24000栋,预期产业格局年创效益50亿元,吸纳各类就业人员近6万。当地政府将其定性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工程、菜篮子工程、民生工程。
一项“惠民”工程,如何在官在民却有不同的解读?
当地政府被质疑在土地承包上二次获利
官方资料显示,2009年冬季经过试验之后,大庆温泉果菜基地项目于2010年5月全面启动。
2010年和2011年,佘志全等人先后接到承包合同终止通告。通告称,由于土地规划调整,为实施规划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长青农场已发包的草原、林地和耕地等资源承包合同不再履行。该通告涉及佘志全等承包户19户,耕地和草原4万多亩,养殖湿地3000多亩。
佘志全等表态支持县委县政府的大项目建设,同意终止合同,但希望能得到他们认为应得的补偿,而政府方面则认为他们的要求无理,林甸县一名副县长在答复他们的上访请求时明确表示,他们可以去法院起诉政府。
在佘志全们的频繁上访和政府不妥协的背景下,政府一方宣称依法收回了长青林场发包去出去的国有土地,而上访户们却出具照片证明他们在依法要求合理补偿未果的情况下,县政府强行抢占了他们的土地。
根据双方提供的正式材料,政府声称他们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而佘志全们通过律师草拟的申辩材料中提到,他们依据的是《物权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对于此类情形,“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合理补偿”,但并未提及补偿标准。政府方面确实在《林甸县长青林场依法终止土地承包合同补偿方案》中提到,对承包户所建的房屋、农业生产工程等不动产及林木进行了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示,对一次性缴纳承包费的承包户将剩余承包费及利息予以返还。政府方面认为此即为“合理补偿”。
而佘志全们援引《物权法》认为,补偿应包含两部分:一是直接投入;二是预期收益。佘志全们强调,土地承租之初,承包户要对土地进行大量的投入,使土地熟化,而“合理补偿”应当包含这些内容。
此外,佘志全们还认为政府并未照顾到承包者的利益,部分做法属于“与民争利”。
据了解,当地政府收回承包户土地后,并未马上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林甸县关于该补偿事项的说明中也提到,“暂不利用的土地进行临时发包,为了照顾原承包户,按照原承包合同面积的30%定向低价优先发包给原耕地承包户;对优先原承包户承包后剩余的土地,为避免闲置,剩余的暂不利用土地进行了公开竞价发包。”
佘志全们认为,当地政府的“低价定向发包”和公开竞价发包实际上是提价再承包,是当地政府在土地承包上的二次获利。根据佘志全们提供的政府关于土地再承包的公告,土地承包价被定为每亩不低于70元,而19个承包户之一的董立军家的原承包合同上,约定地价是每亩45元。
史上最牛的“种子商店”
19个上访户并不能阻挡林甸“天字号项目”的快速建设。
林甸是国家级贫困县,根据大庆网的报道,该县2011年财政收入还不到3亿元。2007年,在大庆市的人代会上,林甸县某局领导递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林甸县国家级贫困县扶持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文中提到,林甸县“连干部职工工资都保证不了”。
根据《黑龙江日报》的报道,在项目立项之初,时任林甸县委书记崔莹就确定了项目发展基调:“这个项目可行,但规模小了不行,要走产业化之路。”
据了解,该项目由龙江银行牵头融资18亿元,“大干快上”带动该项目快速开展。2010年当年,项目就完成温室大棚3000余栋,2011年这个数字翻倍为6000栋。但2011年上半年,一张关于违法用地的罚单使项目建设多了其他的意味。
2011年5月31日,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在其官网上曝光了大庆温泉果菜基地的违法用地情况,并处以812万元的罚款。
该文称,大庆温泉果菜基地项目“以农业设施永久用房为名,在未办理农转用和供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耕地4.5公顷建设了59栋单体别墅和道路。此外,为该果菜基地配套建设了两座砖瓦窑、一个蓄水人工湖、一处变电所、两处地热井井房、两处换热站、一条110千瓦输变电线路、一条三级公路和五处取土场,共计占地132.58公顷,全部为耕地”。
文章还称,“建设国家明令禁止供地的别墅项目,其他配套设施也均为违法占地,违法地域集中且面积较大,当地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一起典型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违法行为”。
对于违法用地,林甸县委宣传部出具的材料中也承认,由于当时大庆温泉果菜基地被列入全省300件重点推进项目,建设施工时间紧,任务重,省委督办室多次现场跟踪督办。当时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按省、市要求迅速推进温泉果菜基地建设,加之去年黑龙江省二轮土地规划修编期间停止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部分建设项目出现了未批先建的问题。而《土地管理法》规定占地超过35公顷应由国务院审批,国家发改委立项备案,而且必须是先批后建。
对于建设别墅项目,林甸县辩称,该地块已划为商业用地,所建房屋属于商服用房,主要用途是经营棚室生产所需的种子、农膜等生产资料,并不是报道中所说的别墅。而据当地知情的老百姓透露,在去年8月份,开发商还为别墅售卖开出5000元一平米的价码。一名在果菜基地打工的中年妇女介绍,现在开发商开出的优惠条件是“买别墅送大棚”。
从佘志全们的角度看,项目建设的“败家”举措很多。
当地一位居民调侃说,用上百万元的别墅当“种子商店”,确实很奢侈,还能成为又一个“史上之最”!
而于2009年先期建设的“38栋实验大棚”已经撂荒损坏,该块地段目前已被圈起,准备建设温泉新城的房产项目。林甸县给出的答复是,实验大棚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当地老百姓算了一笔账,一栋大棚加上管理房每栋建造价35万元,实验成本仅大棚建设一块就高达1330万元。
据当地百姓反映,还有新建的两处砖瓦窑未投产即马上拆毁。此事也在林甸县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中得到印证。
集中投产的大棚“是给领导参观用的”
“建设第二个寿光,大棚全撂荒。”长青林场附近的老百姓中流传这样的一个顺口溜。
按照林甸官方提供的数据,“截至目前,基地共建成棚室6000栋,有4000栋棚室已陆续投入生产”。
而近日记者随从当地村民绕过路卡进入果菜基地发现,大部分大棚并未投入生产。沿基地道路很多盖着防寒被的大棚,也并非想象那样是为棚内种植作物保温,记者连续走了几栋大棚,发现棚内栽种的大葱都已冻硬。
据一位李姓的基地打工者介绍,基地内实际投入生产的大棚不足200栋,只有二区的大棚投入生产的较集中,“是给领导参观用的”。
刘成全是基地大棚建设的一支工程队的负责人,基地项目建设欠了他200多万元的工程款还不上,为此基地以大棚抵工程款。但据刘成全说,他的4个大棚种植了两茬,都未成功,每个大棚还赔了两万多元。谈及原因,刘成全说,大棚并没有地热取暖,全靠烧植物秸秆,根本烧不起。
刘成全说,基地内除了给工程队顶账的大棚还有部分在种,并未见有商户承租或租种。按照他的估算,投入生产的大棚不到100栋。还有当地村民介绍,县政府为吸引种植户,承诺大棚见绿就奖励一万元,所以很多种植户只应付栽种便宜的蔬菜秧苗,套得奖励即弃种。
据相关报道,按照项目立项之初的设想,温泉果菜基地的温室大棚主要依靠林甸当地丰富的地热资源,通过换热站加热自来水供暖,凭借这个资源优势,林甸这样的高寒地区也可以在隆冬时节批量生产果菜。但记者在基地内了解到,除了少部分项目开发公司雇人种植的大棚外,均未提供地热供暖。
据知情人透露,2010年,原本进行实验的38栋大棚,每天电费就达2万元左右,并不比固体燃料取暖便宜。
据当地媒体报道,今年1月30日,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在视察果菜基地时,特别问到棚室建设成本,与相关负责同志算经济账。报道中提到,“林甸县已经开始利用生物质能源为大棚供暖,每栋棚室比使用燃煤节省成本近5000元。棚室技术人员介绍说,目前果菜基地正在研究使用当地的玉米秸秆固化后作为燃料,这样可以更大幅度降低成本。”文中并未提及地热取暖。
据当地具有种温室大棚经验的人介绍,“西红柿利润较高,以2亩/栋算,只可种4000棵西红柿,按每棵产量4斤算,最多能产16000斤,以市价出售总产值最多35000元左右,加之大棚盖得较高,取暖太费钱,取暖烧玉米秸秆1000多块一吨,一吨只能烧3~5天,仅此一项核算就很难赚钱。”这种计算结果与官方宣传的每栋温室大棚纯利润3万元相矛盾。
当地农户还反映,基地所在土壤为盐碱地,在这种土壤上“只能长庄稼,不能长蔬菜”。东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的于锡宏、霍俊伟教授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大庆盐碱地上种植蔬菜有一定难度,前提是必须搞好土质测定、土壤改良,搞好科技人员培训。
林甸县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中提到,果菜基地的移民进场和整屯搬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而早在去年九月份,根据东北网的报道,林甸县委副书记张希发就曾介绍:“我们计划完成整屯搬迁两个,移民进基地200户,引进有意向进入基地从事棚室生产的有1200户,再加上其他人员,预计将入驻1600多户,人员接近6000~8000人。”
林甸县委书记吴海宝在去年年底的中共林甸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突出壮大温泉果菜基地规模,确保2013年棚室总量达到2.4万栋,年产果蔬30万吨,建成全国最大的绿色有机保健果蔬基地”,并加快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定位发展成为世界寒地温泉休闲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