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3月27日电(记者丁先明)本报3月26日以《荆门一企业骗取国家百万元财政补贴建别墅》为题,报道了湖北省白鹿春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虚报技术改造项目,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款用于建造别墅酒店一事。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记者获悉,报道刊发当天,湖北省发改委紧急协同省经信委,要求荆门市发改委、经信委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要求限期汇报调查结果。
湖北省发改委工业处主任科员郭洋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说,2009年,白鹿春公司申报梅花鹿系列保健食品精深加工项目,计划自投2262万元,改建、新建3650平方米的厂房,形成1.5亿粒鹿系列保健胶囊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经过区、市、省级发展改革、经信部门先期审批后,以表格的形式上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当年11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审核通过白鹿春公司的项目,并给予该项目100万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
郭洋表示,国家非常重视监管中央补贴款的规范使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每年都多次来湖北随机抽查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但巧合的是,白鹿春公司的项目并没有进入抽检范围。
荆门市委宣传部新闻科长欧晓平告诉记者,报道刊发当天,荆门市委、市政府和屈家岭管理区工委高度重视此事,于当天抽调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两级工作组,开展相关调查。
记者从湖北省发改委了解到,中央补助项目通过审批后,由项目所在地发改、经信部门按季度监管项目建设情况,并逐级上报监管内容,财政部门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补贴款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
湖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项目确需变更建设内容的,必须上报审批。
屈家岭管理区和荆门市发改、经信部门之前上报给湖北省发改委的监管报告显示,白鹿春鹿系列保健食品精深加工项目已完成进度的97%。然而,白鹿春公司董事长赵贵香表示,该项目计划投资2000多万元,目前只完成四五百万元的投资,“项目计划2010年完成”。
赵贵香承认,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申报的项目所在地的确盖起了别墅,所以项目搬到养鹿场这边了,“只是挪了几百米”。而在之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她表示,项目建在了武汉。
赵贵香解释称,之所以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在项目申报地点上建起别墅酒店,主要出于屈家岭建设“中国农谷”的需要。然而,记者了解到,白鹿春公司的别墅酒店于2010年开始建设,而“中国农谷”建设规划是于2011年9月开始编制的,目前还在编制过程中。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郭洋表示,该项目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向社会公布。
欧晓平27日介绍说,白鹿春公司挪用国家财政补贴款的情况基本属实,具体的调查结果最近几天将向外界公布。
郭洋表示,情况查实后,将给予严肃处理,一定会依规收回补助资金,甚至对当地的项目申报实施一定的惩罚措施。他说,湖北省发改委欢迎舆论监督,此事暴露出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媒体监督有助于推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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