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晚7点半左右,在济南大明湖东门,当城管要扣留一名占道经营的年轻女商贩的经营物品时,双方争执起来。女商贩抱着孩子给城管下跪,见状,城管人员也向女商贩跪了下去。这名城管表示,小贩给自己下跪,自己承受不起,只能下跪还礼。(《齐鲁晚报》5月6日)
在城管形象严重不佳的大背景下,“下跪还礼”无疑为这个群体挽回了一些颜面——城管也不都是“妖魔鬼怪”,总还有一些人懂得尊重那些人之为人的底线价值。事实上,即便对于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法律也还要尽可能保障其基本人权,让其拥有最基本的体面和尊严。更何况,面对一个仅仅是迫于生计而占道经营的女商贩,抱着孩子行下跪恳求之国人大礼,这换成谁,都会觉得情何以堪。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下跪还礼”说明——正如许多调查所显示过的那样——即便是为很多普通人所不齿的城管,甚至那些实施暴力执法的城管,也并非没有任何恻隐之心的“妖魔鬼怪”,而是和你、我一样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普通人。最典型的例证就是,2005年发生在北京的小贩崔英杰刺死城管副队长李志强事件,后经媒体还原,施害者和受害者都是制度的楷模,杀人者崔英杰不仅上学时品学兼优,在部队时还是优秀战士。
这么多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称得上有情有义的好人,一旦进入城管关系就变得薄情寡义甚至穷凶极恶,承受个体不能承受之重,这说明无论是暴力抗法的商贩,还是冷酷无情的城管队员,其人性中“恶”的成分,并非与生俱来的“人之初,性本恶”,而是城管执法的理念存在偏差,这正如一位城管队员所言,“是恶法让好人相残”!
城管的执法理念,甚至绝大多数城管队员都不认可。武汉市江岸区城管执法大队的一次队员心理调查显示,八成以上队员认为自己的职业缺乏社会认同,感到心理压力巨大,甚至向陌生人刻意隐瞒自己的职业。同样是武汉市一名10岁的小学生,之前一直以父亲为豪,有一天突然语气坚定地说,“长大了死活也不会当城管”,原来“爸爸是城管,同学们都瞧不起我”。
没有谁是天生的暴戾之徒,声名狼藉的城管不是,为稻粱谋的小商小贩更不是,虽然他们表现出的暴戾有时让人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作为被执法对象的商贩,一般不会故意为光鲜亮丽的城市“抹黑”,只是生计所迫而不得不如此;作为执法者,严格执法也是城管队员谋求生计的手段。虽然城管“下跪还礼”的恻隐之心让人感慨万千,可一旦脱离下跪的场景,其还要履行清理占道经营小贩的执法职责。
当越来越多城管都无法承受执法过程中的“感情煎熬”,制度的无动于衷就会让人更为寒心。如果刻意追求整洁无暇的城市管理理念不变,“除恶务尽”的思维模式,会让同属弱者的城管执法队员和商贩成为互相伤害的对手:城管为了完成一个近乎不可能完成的治理任务,很多时候不得不靠伤害商贩来实现;而商贩要维持自己基本的生存权,很多时候在被逼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暴力抗法。
志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