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本报以《报废汽车翻新后再卖,部分流入农村成校车》为题曝光了河南汝州报废车非法拆解拼装的现象。报道提及,相较于生意红火的非法拼装车市场,正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由于经营成本高,回收价格低,几年来一直生意惨淡。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有关人士日前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报废汽车行业存在着投入少、基础差、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急需完善的制度进行规范引导。
八成报废车不知去向
按照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车辆交售回收拆解企业,并由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然而现在不主动报废的车主或企业越来越多。
安徽合肥车管所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当地报废汽车主要由车主主动报废,过了报废期限十天仍未登记报废,会将车辆相关信息公布到网络上,强制注销。对应报废的汽车非法上路并无强制有效的办法。
据了解,近几年国内的报废汽车回收量只占到汽车总保有量的0.5%~1%,远低于发达国家5%~8%的水平。
知名汽车行业专家贾新光告诉记者,报废车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大概80%的报废车不知去向,很大一部分流入了非法拆解拼装厂。而非法拆解、拼装车辆多发生在辖区接合部等地带,超期服役的大部分汽车分布在农村和偏远地区,恰恰是监管薄弱的地区。
2002年国家取消了原国家经贸委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资格认定后,各地对于报废汽车的管理状况各不相同。一些地区商务部门仍然对报废汽车企业实行资格认证,并控制企业数量,但有些地区取消准入资格后,不少不具备拆解条件的企业无序进入报废汽车行业,企业数量骤增,有关部门对违法经营的企业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尽管部分地区有相关规定要求从事汽车报废的企业必须通过商务部门的核准,但仍无统一有效的手段进行规范。记者日前在河南汝州调查期间就发现,该地区商务部门认定的合法企业只有1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却有3家。
是否应建立准入制度
贾新光认为,报废汽车行业应该建立准入制度,“因为从设计到拆解,有多种问题需要监督管理,所以汽车报废回收属于特殊行业,应有特殊行业许可证才行,不能随便谁都干。”
据了解,德国规定,需要报废的车辆必须按要求交给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报废处理,违者将被处以最高达5万欧元的罚款。日本对参与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企业实行严格的管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氟类回收企业需要备案;拆解、破碎企业从提高回收率和环境保护方面有严格准入资格,需要通过审批才能从事相关业务。
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准备重新确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许可制度。
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稿中写道:“现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开展汽车再制造的需要。同时,2002年清理行政审批时,现行《管理办法》确立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这项行政审批被取消。对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以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多次反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循环经济发展,为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确有必要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格许可制度,建议通过修改《管理办法》,重新确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许可制度。”
报废汽车该如何回收利用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有关人士表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再生利用不仅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节约资源,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途径。
贾新光认为,汽车企业要承担起汽车回收的责任。“从生产到解体的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回收再利用问题,比如设计的时候要求90%的零部件能够回收再利用,而我国对于整车的设计没有这种要求。”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既无对报废汽车行业的准入标准要求,也无涉及环境保护相关的规定。有行业专家告诉记者,我国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拆解手段比较落后,技术装备科技含量低,大部分拆解企业仍处于低水平的简单拆解阶段,生产效率低,经济效益比较差。拆解企业场地条件差,很少有防渗漏处理的设备,没有油水分离、飞溅防护的环保设备,对废油处理进行简易流放和收集。多数企业缺乏安全气囊的处理装备及经验,对车内空调的氟利昂自然放掉,废油、液引起的污染普遍存在。
2010年,为了为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央财政加大了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支持力度。当年,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总量达到历史最高值,超过90万辆。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商务部门正在推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展以安全生产、清洁环节、节约资源、促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为重点的升级改造,力图加快提升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