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某名牌大学毕业生在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和体检之后,尤其是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成为用人单位公布的第一名,却被以“性格内向”为由拒录,同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另外两位考生被拒的理由是“岗位匹配度不够,协调能力弱,工作时间太短”等。随后,招录单位青海保监局否认了“性格内向”等理由,但对取消录用的真正原因依然讳莫如深。
其实,对“性格内向”这样的理由,不必含混其辞,大声说出来又何妨。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和人际关系,“性格内向”、“协调能力弱”并不是缺点,只能称其为特点。公务员招录工作中,能侧重考察个性特点,也不是坏事,我期盼更多部门在考察中关注考生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当然,是否符合目前的公务员法规另当别论。
该单位如此处理此事,其实大可不必,如果没有猫儿腻,就理直气壮、公开透明地告诉考生和公众,我们就是要考察心理素质,也很在乎“性格内向”等问题。做了又不敢承认,只能引发外界的广泛质疑。或者,青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也“性格内向”,不善与人沟通,只知道否认,却不跟进调查,也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同样需要提高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只有心理素质过硬、性格开朗的人,才能在关键岗位上回应公众关切和舆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