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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8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河北武安:矿难善后有始无终

本报记者 来扬 《 中国青年报 》( 2012年06月08日   08 版)

    6月1日上午,站在百货商场的服装售卖区,8岁的萱萱(化名)有些不知所措。

    “看到喜欢的就去试试。”尽管中国青年报记者不停地鼓励她,但萱萱只是用眼盯着各式新衣服看,始终没有伸出手。

    这是萱萱第一次给自己挑选儿童节礼物。萱萱的奶奶段春文告诉记者,自从去年3月萱萱的父亲杨涛强在矿难中去世后,家里便失去了唯一的壮劳力,也没有了固定的经济来源,原本生活就不算宽裕的一家更是陷入了困顿。

    2011年3月30日,《中国青年报》刊发《4条人命背后的大规模盗采》等一组报道,披露河北省武安市矿山镇北尖山村发生一起矿难,导致4人死亡。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北尖山村内存在多处无证开采的矿点,导致大量国家矿产资源被盗采。

    一年多过去了,记者再度回访北尖山村时发现,这起矿难的善后工作有始无终:不仅导致矿难的直接责任人仍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连受害人家属的合理诉求也被置之不理。

    检方仍未得到事故调查报告

    6月4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矿难直接责任人未被追责》,披露了该起矿难所涉的无证开采矿点“矿主”苗金河等犯罪嫌疑人仍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矿难发生后,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1年3月12日呈报的报告称,“经查,这是一起涉嫌盗窃国家资源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苗金河等4人已被立案侦查”。

    但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此后一直没有下文。包括北尖山村党支部原书记苗增民在内的多名村民均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证实,苗金河等人去年就已回到村上。

    记者从承办该案件的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了解到,该案已于去年下半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因是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责。

    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中,没有关于该次矿难事故的相关调查报告,“少了这份对事故的调查报告,我们就无法认定这起事故属于重大生产责任事故,还是属于非法采矿行为”。

    上述负责人介绍说,去年3月2日晚的矿难发生后,邯郸市的国土、安监和公安等部门组成对该次事故的联合调查组。一般来说,检察机关需要根据联合调查组出具的对事故的调查报告,来对案件进行定性,进而收集相关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对犯罪嫌疑人的公诉。

    记者看到,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呈报的报告对矿难发生的原因做了如下分析:经专家组和邯郸市有关部门现场勘查和调查核实,2011年3月2日晚11时许,苗金河等人在尖山村东地质灾害区废弃采坑内,私自挖掘、筛找石料和废渣中的零星矿块,突发山体坍塌,导致发生4人遇难的灾害。

    该报告同时指出:“现场查明,该处没有供电设施,没有火工品,没有空压机、卷扬机、提升装置等基本采矿设备,不具备采矿基本条件,没有生产系统,不属非法铁矿。”

    不过,苗金河此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他“承包开采”的事发矿点“没有证”,“我们就是用钩机(即挖掘机——记者注)换上锤把矿石、岩石吹开,然后给钩机换上钩,将岩石或矿石装车运到地面上卖”。

    但在公安机关向武安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并没有联合调查组对该次事故作出的最终调查报告。

    “邯郸市有关部门对此事非常重视,而且我听说省里也专门派人来调查了,但事故的调查报告我们检察机关还没有看到。”该负责人说,“我们内部也专门开会讨论了这一案件,探讨没有该证据能否向法院起诉,最后还是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这一证据。”

    受害者家属办低保遭拖延

    相比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苗金河等人的追责,段春文更关心自家申请低保的问题。

    “原先涛强在的时候,我们家主要就靠他开铲车赚钱养家,每个月1600元左右。他出事后,全家就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段春文告诉记者,家里虽然有两亩多地,但种的玉米等作物还不够一家人的口粮,她和丈夫杨永旺平时只能去矿渣堆里捡一些低品位的矿石卖钱补贴家用,更多的时候,需要亲戚朋友的帮助接济。

    在给自己挑儿童节礼物时,尖山村小学上二年级的萱萱也没有忘记给大妹妹带上一份。

    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3月12日呈报的报告提到,市里抽调了近40名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同志,由包镇市级领导牵头组成4个小组,积极稳妥地开展被埋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但除了与苗金河签订了赔偿额为70万元的赔偿协议外,段春文一家没能再得到更多的救济。

    “在2011年事故发生后,我多次找到支、村两委,要求他们帮我们家申请救济(低保),可是他们不是说不符合条件,就是说我们开会研究后再定的官场话,他们百般推诿扯皮不给办。”

    段春文交给中国青年报记者一封“求救信”,反映自己家在事故发生后申请低保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推诿。

    她告诉记者,在事发后,时任北尖山村党支部书记的苗增民曾口头答应为她家办理低保,但等到杨涛强下葬后,她再去找苗增民等村干部时,此事却被拖了下来。

    苗增民向记者证实,矿难发生后,他确实答应过为杨涛强一家办理低保,并且也已在支、村两委会上开会讨论通过,“但报到镇上后,没有再批下来”。

    现任北尖山村党支部书记的苗现军给记者的说法则是,去年段春文和杨永旺只是口头向村里表达了要求办低保的申请,没有写书面的申请;今年他们提交了书面申请后,村里已经把材料送交到民政部门了,但民政部门还没有批下来。

    不过,段春文的说法却与上述两位村干部的说法不同。“今年3月初,我打听到别人办低保的程序后,我也找人写了一份申请送到村委。可他们还是爱答不理,不给我定低保,也不往上级有关部门报。直到现在他们也没给我办成吃低保救济的贫困户。像我们家这样的条件不能吃国家救济,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够条件?”她在“求救信”中写道。

    记者看到,今年3月2日,杨永旺向村委会提交了一份申请,并附上了个人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复印件。不过,3个月过去了,这份申请仍未得到批准。

    “我们村比我家条件好百倍,又有汽车,在武安又有楼房,家里还有劳动力的吃低保的多的是,可我也知道,那都是和支、村两委有关系的人。”段春文感到不平。

    曾担任过村干部的一位北尖山村村民告诉记者,有一部分家庭确实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而像段春文一家的情况,虽然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但现在还没能办理。

    “按程序的要求,村民要申请低保需要先提交申请材料,由支、村两委开会讨论,然后由村委会盖章,再去矿山镇民政所去办理申请。”该村民表示,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申请低保的家庭只要经过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的同意,便能得到村委会的盖章,进入下一步环节,“也没有经过支、村两委开会讨论”。

    苗现军告诉记者,北尖山村目前享受低保的有40来户。记者了解到,在这些低保户中,有一些是村干部及其家属,甚至还出现了已去世的人仍在领低保的现象。例如,上一届北尖山村党支部支委杨增元一家也在吃低保之列,而已被证实去世多年的村民苗林魁也还在低保名单上。

    对此,苗增民和苗现军的解释是,杨增元的爱人身患癌症,家庭贫困,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对于苗林魁的名字仍在低保名单上,两人均表示不知情。

    苗增民告诉记者,去年一共在支、村两委会上通过了两批申报低保的名单,并都向镇上做了申报,杨增元一家的名单在第一批,杨永旺、段春文一家在第二批。至于后者为何至今仍未能办妥低保,他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本报河北武安6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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