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将财政公开的研究主体定位在了比省级财政更为细化的市政府:据当前可获得信息最近、最完整的2010年数据显示,81个市政府,达到全国财政透明平均水平的仅43%。即使将平均水平作为及格线,多数市政府也“不及格”;如果按照“60分及格”的标准,则仅有7个城市过线,及格率仅为8.6%。(《中国经济周刊》6月12日)
财政透明的道理其实很通俗。财政,本就是“取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正是遵循这个逻辑,2007年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阳光政府”的信息公开要求: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遗憾的是,条例自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屑公开者比比皆是。即便是有限的公开中,“选择性公开”的倾向更为明显:在财政公开的信息中,地方政府更愿意公开预算,而不是决算。
在这样的语境下,有些深刻的“笑话”不时在民间流转。譬如,一位经常参加政府宴请的驻华使馆官员曾这样感叹,中国有着最好的酒店、最贵的食物和令他们“羡慕不已”的轻松记帐;譬如,今年股市里的一个“真实笑谈”——廉政工作会议提出“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翌日,白酒板块全线重挫。中国高档白酒主要去哪儿了?答案已然揭晓。要不是财政管控疏而又疏,“建设投入约8亿元,使用寿命却不到10年”的“绿岛”何以面世?要不是财政约束不够强硬,三公浪费上的“随手拍”何以屡曝重磅新闻?
有少数地方的财政“透明度”有限,离不开三个背景:
一是省级财政透明度本就不尽人意,譬如“2010年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排行榜”显示,针对2007年全年省级地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情况,得出的财政透明度平均得分仅为21.87分(总分100分)。在整个财政体系中,省级财政尚且如此不透明,复杂的市级财政自然也不会一清二楚。
二是公开得过细过明白,“后患”让人头疼。眼前的例子就是“广州天桥事件”。年初,广州表示近期拟新建的20座人行天桥,平均预算投资接近1200万元。被曝光后,民意沸反,结果相关部门改称拟建天桥平均投资为500余万元,投资缩水过半。公开即意味着压缩自由裁量权,事关肥美的直接利益,“主动公开”无疑壮士断腕,哪来的底气与勇气?
三是公开或者不公开、假装公开,实际上并无多大的差别,大不了群众骂两声,又不如政绩考核伤筋动骨。正因如此,自然就能理解为何有专家将“人均GDP、外贸依存度和领导人”列为影响财政透明度的三大因素。因领导意志而不愿公开、因权力失范而不敢公开、因制度疏漏而不需公开,地方财政监督难免沦为纸面上的政绩。
眼下,反腐是个摆得上桌面讨论的热词。制度反腐还是理念反腐,技术反腐还是体制反腐,都是可以商榷的命题。但就细节而言,腐在哪里、顺着摸瓜的“藤”在哪里,地方财政乱象给公共监督或顶层设计提供了扎实的样本。或者说,地方财政“透明度”也是一张反腐试纸,正如温总理所言,“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波澜壮阔的财政改革,不妨就从惊心动魄的细节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