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到网络编辑泡制的黄色标题,同事小白近来心力交瘁。当年的瓮安事件震惊中外,小白深入当地采访官员和群众,探寻那起严重的打砸抢烧事件后当地治理生态的重建,写出了深度调查《曾让瓮安不安的小镇救赎之路》,忠实反映一个小镇反思中的自我救赎。没想到,报道刊发后网站转载时,标题被篡改成了耸人听闻的《瓮安官员称黑社会是政府养大的》。这一标题完全扭曲了文章的原意,报道通篇写的都是浴火重生后的变化,只是谈到当年黑恶势力形成时,当地一位官员反思说:从某种意义上讲,黑恶势力是我们政府养大的——没想到这句话被无良编辑割裂语境、无视文意地单拎了出来,加粗加黑做成了“惊人”标题。
在这个缺乏耐心、浮躁轻率的浅阅读时代,标题的误导下,很少有人再去细读报道原文,网民情绪轻易就被标题煽动起,习惯性地将矛头指向了政府和官员,谩骂如暴风雨般涌向当地官员。于是,一篇反思瓮安事件、反映政府重建公信努力的深度报道,在标题被网络编辑篡改后,沦为网络一次消费公众情绪、拉升点击率的机会。当然,这样的反应正是网编所期待的效果,可这是出乎记者意料之外的,更是接受采访的瓮安官方所始料不及的,同事打电话让相关网站的编辑改掉这一扭曲报道、刺激民愤的黄色标题,没想网编们一个比一个霸道,就是不改。
同事的愤慨,我深有体会,相信很多采写新闻的人都有切肤之痛。前段时间,《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反思当下中国社会的极端主义,我写了一篇评论呼应并延伸这一极富现实意义的话题,题目为《批判极端主义,也要反思现实土壤》。没想到某网站在转载时,将题目改为极具挑动性、起哄性的《中青报驳某些媒体:极端是因权力被垄断》,并列的标题是《人民日报昨日发文:民众应摈弃狭隘极端主义 客观看待腐败》——这样的标题,是对两家报纸评论的双重扭曲,用政治斗争的思维看待不同观点和误导公众,篡改评论观点,刻意营造冲突,消费公众情绪。
这样的黄色标题,是当下新闻界的一颗毒瘤——它既制造着假新闻,误导着公众,以饮鸩止渴的方式损害着网络媒体的公信力,还破坏着网媒与纸媒、网络编辑与传统记者的合作关系,更以“惟恐新闻不刺激,惟恐冲突不激烈”的嗜血偏好,加剧着社会的冲突。
作为一个纸媒从业者,我并不认为网络新闻编辑只是搬运新闻的机器,不认为网络媒体在转载新闻时必须忠实于原标题,而认同其转载的过程有标题的编辑权。我也承认,网络编辑有时做的标题更好,更能敏锐地把握读者的兴奋点和新闻的价值点,但转载毕竟只是转载,网络对标题的编辑权是有限的,必须忠实于新闻报道原文,不能无中生有捏造不存在的观点,不能断章取义放大不合作者原意的信息,不能为了点击率而渲染和夸大冲突,不能为了迎合某种低级趣味而制造低俗的噱头。必须在读懂原文、理解报道的基础上对标题进行再创作,而不能凌驾于作者和报道之上,滥用转载时的编辑权。缺乏文字理解能力的话,就忠实地做一个新闻搬运工和信息抓取机器,不自作聪明,不想当然,不画蛇添足,这种不作为也是网编的一种职业伦理。
可是,这基本的伦理尚未成为网编的共识。传统媒体经过这么多年的积淀,自上而下从编辑到记者,已经有了一套严格的职业规范,而网络媒体在中国发展的这些年中,尚未建立起一套职业规范。没有规范,就没有底线,没有底线,很多时候就会无所顾忌。在点击率和经营压力下,网络的考评机制甚至纵容编辑做耸人听闻的黄色标题,鼓励网编的流氓化、轻浮化、小报化、嗜血化。加上当下新媒体发展的强势(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传统媒体面对网络的冲击缺乏平等的话语权,这种不均衡的博弈局面,加剧着网络在转载中对传统媒体权利的肆意侵犯。面对网媒小偷般的转载和强盗般的篡改标题,虽然敢怒敢言却拿它没有办法。
说这种黄色标题是新闻毒瘤,一点也不夸张。其一,它制造着假新闻,标题党喜欢诡辩假标题不是假新闻,其实不然,标题是新闻的一部分,标题捏造了并不存在的信息,当然也是假新闻。而断章取义的夸大,则为假新闻的传播滋生了土壤;其二,误导着公众,不要辨称新闻原文没有变化,在只读标题的浮躁传播语境中,公众很容易被标题牵着鼻子走;其三,破坏着传统媒体与被采访对象的关系,政府部门本就对记者小心翼翼,担心某句话被放大后引发误解,记者小心地通过善意的报道修复这种不信任的裂痕,可网媒一个断章取义,足以毁掉纸媒无数的修复努力,更让官方对媒体充满防范;其四,破坏着网媒与纸媒的合作关系。本来,网媒与纸媒的良性合作优势互补可以助推舆论监督,纸媒发掘新闻,网媒扩大影响,纸媒继续跟进,可网媒为了点击率而扭曲纸媒报道,则使合作遇到了巨大障碍。最重要的是,网络黄色标题党的这种“惟恐冲突不激烈,篡改标题挑情绪”的起哄习惯,纯粹是在消费网络的民粹情绪和阶层冲突,利用公众的某种不满赢利,这样的标题只会向本就充满暴戾之气的社会输入更多的暴戾,更多的情绪化,更多的仇恨和对抗。
黄色标题党的毒瘤危害新闻界,某些网媒网编不自律,终会自食苦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