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前,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政府网站首页,挂出了“五华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公告”,公开选拔8个公务员职位,其中包括财政局局长、科技局局长、妇联主席、长布镇镇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等。前不久,这8个职位的干部因为“聚赌”,被一一免职。
6月16日晚,梅州警方根据群众实名举报,在梅州五华县一家酒店成功打掉一个聚众赌博团伙,抓获该县政协副主席兼财政局局长朱汉军等8名当地官员,现场缴获赌资8.15万元。五华县公安机关给予每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后,第二天这些人就若无其事地正常上班了。
6月18日,梅州市委书记朱泽君作出批示:“一定要严惩不贷。”同时要求办案单位排除各种阻力,将此案一查到底。据此,8名涉赌官员才被悉数免职。
五华县是一个贫困县,财政资源非常有限。有媒体报道称,许多单位和个人在扶贫工作中都会把扶贫资金划进五华县财政局的账号,朱汉军经常截留扶贫款要回扣,赌博实为利益输送。
“其实是贪污腐败,变相地行贿受贿。”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杨芳告诉本报记者,官员聚赌可以看做一种“社会潜规则”,他们的行为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利用职务之便敛财,实际上是财政局职能的异化。”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教授林江表示。
杨芳表示,聚赌事件在老百姓当中影响极其恶劣,但这种现象,相信不只在五华县存在。她认为,有关方面应该以此事作为突破点,在公务员队伍中进行“整赌博之风”。
“五华县‘财神爷’聚赌事件可能并非个别案例,在欠发达地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林江认为,这应该引起关注。
担任五华县财政局局长长达8年的朱汉军,去年才被提拔为县政协副主席。从“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先进个人”、梅州市精神文明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看,他是一位“正直的财政局局长”。
有关人士透露,金鹏大酒店俨然是五华县第二个财政局。2007年,朱汉军的家族开办了金鹏大酒店,应邀前来吃玩埋单者,有相当一部分是被指定消费的,这些被指定的都是当地的一些领导干部或建筑界、企业界老板。“所以,这里的生意一向很好。”一名曾受邀的官员说,因为朱汉军是“财神爷”,许多部门都得罪不起。
据办案民警介绍,当晚很费劲才进入现场,估计大笔赌资已被转移,实际可能远远不止8万多元。
对于梅州市委、市政府连夜开会决定,将五华聚赌官员全部免职,并依法立案侦查,不少官员和老百姓拍手叫好:“显示了当地一把手严厉惩治的决心!”
不过,在杨芳看来,免职的惩罚力度太小,有点打擦边球,并不是行政处罚,撤职处理比较合适,而且还应提起司法诉讼。她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行政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期限为两年,解除前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
根据国务院2007年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例”特别提到,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情节严重”者,也要给予撤职及开除处分。
中纪委曾下发“凡是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要一律予以免职”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对于此次五华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当地组织部在公告的第一句就写道:“把敢想会干为人民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