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公布数据,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1.13万亿元,10年间增长了10倍,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消息一出,引起了公众的普遍关注和质疑。对此,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政府采购规模扩大,与政府精简开支并不矛盾。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中的节约资金,是指采购金额与采购预算的差额。这一指标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一直沿用至今。(7月9日《人民日报》)
2002年以来的这10年间,我国GDP并没有增长10倍,财政收入也没有增长10倍,为什么政府采购却激增10倍?其实这个不难理解,因为当初的政府采购只相当于一个机关后勤,如今的政府采购则包括对外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相比发达国家,我国政府采购无论是范围还是规模都仍显窄小,预计将来还会继续扩大。真正让人费解的是,“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究竟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原来,政府采购所谓“节约财政资金”,不是将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而纯粹只是与政府采购预算对比。打个比方,一个U盘市场价只需100元,抚顺市财政局却花了2300元买iTouch4来当U盘用,这就是曾经引发公愤的天价U盘事件。可是,如果当初的政府采购预算是2500元,那么天价U盘事件,同样可以稍作变通,就能解释为“节约财政资金”。因为按照这个思路,在预算软约束的情况下,只要在最初做预算时,把U盘的价格做高,那么即使采购U盘的价格远高于市场价,但只要比预算价格低,那就算是“节约”了。这就不难解释,“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与天价政府采购频出之间的巨大反差。
当然,如果预算编制足够细致足够严格,比照预算的采购节约数据并非没有价值;比如香港的财政预算案是七大本16开的书,七本预算案重量加起来近10公斤,部门开支细致到添置坐椅,甚至香港某部门今年换10只灯泡的支出都被列出来。如果我们也有如此详细的预算,政府采购是否真正节约了财政资金,同样能够一目了然;可问题是,预算软约束恰恰是众所周知的通病。一方面,很多地方尚未公开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公开的自然更少;另一方面,莫名其妙的“其他”项目动辄就安排资金千万元,“三公消费”在政府预算中都无法体现,更遑论具体的政府采购项目了。
一个基本的常识是:预算编制越粗,对政府部门的约束力就越弱,浪费与腐败的空间就越大。对于政府采购而言,只要在编制预算时编的宽松一些,花钱的时候自然就可以舒服一些,不仅能够满足各种潜规则私利,还能获得“节省财政资金”的政绩,岂不是一举多得?预算软约束下的预算监管乏力,是一个无可回避的事实;既如此,建立在预算泡沫基础上的“节约财政资金”又有何实际价值?与接连曝出的天价政府采购案相比,“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无非看上去很美,也只是徒具观赏性而已。